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設15個處(室)和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接待辦公室、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市電子政務辦公室:
(一)辦公室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有關事項的協調處理工作。
(三)綜合一處
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有關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傳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了解辦理情況,做好市政府主要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有關重要活動的新聞報導工作;組織參與有關調查研究;安排市政府主要領導有關政務活動。
(四)綜合二處
承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部門來文和監察、財政、地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國土、審計、外事僑務、法制、機關事務、仲裁、城投集團、滻灞生態區等方面向市政府有關業務的請示、報告;承辦市政府分管領導聯繫的國稅、台灣事務等方面有關檔案;起草、修改以上部門業務方面的文稿和市政府分管領導的講話稿;承辦分管領導召開有關專題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及時反映工作動態,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五)綜合三處
承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部門來文和公安、國家安全、司法、民政、民族宗教、信訪、殘聯等方面向市政府有關業務的請示、報告;承辦市政府分管領導聯繫的法院、檢察院、駐軍等方面有關檔案;起草、修改以上部門業務方面的文稿和市政府分管領導的講話稿;承辦分管領導召開有關專題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檢查督促,及時反映工作動態,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所屬地區
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