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價格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二)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措施;負責監測、預測、分析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變動情況和趨勢,及時進行價格預警,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並實施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按照價格聽證目錄,組織召開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聽證會。
(四)負責規範全市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房地產價格和物業服務等收費標準,並實施管理。
(五)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各種價格、收費違法行為;開展反價格壟斷,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受理價格投訴舉報;開展價格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
(六)組織開展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負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定價成本監審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定期成本監審工作。
(七)組織開展全市價格鑑定、認證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全市價格工作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二)價格監測處
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措施;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價格總水平變化趨勢,負責價格預測、預警並提出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價格信息、重要商品市場行情的發布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監測體系和價格信息網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開展價格公共服務工作;負責起草地方性價格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有關價格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政策諮詢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和報送審查、備案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三)價格管理處
擬訂資源性商品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按照定價目錄和管理許可權,制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的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和標準,並實施管理;研究分析市場調節價商品的產銷成本、利潤和市場供求情況,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負責水、電、氣、煤、熱、成品油、食鹽、藥品、民爆、化肥、種子、農藥、農灌用水等重要商品價格政策的落實;組織召開重要商品價格調整聽證會;協調處理有關商品價格爭議和糾紛。
(四)收費管理處
按照定價目錄和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行政性收費、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性收費價格管理;負責《收費許可證》、《經營性服務價格(收費)證》的頒發、變更、註銷和年審工作;組織召開重要收費價格調整聽證會;組織對執收人員的業務培訓、考核;監督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協調處理各類收費爭議。
(五)房地產價格管理處
負責規範全市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負責制定全市經濟適用房銷售基準價格、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房屋拆遷區位基準價格、各類房屋重置價格、公有住房標準租金和出售成本價;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土地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負責制定物業服務有關收費辦法和標準,並實施管理;負責城建收費、房地產中介服務等收費管理;協調處理有關房地產價格、物業服務收費爭議。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處級領導職數10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各1名)。
領導信息
惠應吉局長
職責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辦公室
馬世威副局長
職責
分管收費管理處、房地產價格管理處、成本隊
年奎紀檢組長
職責
分管紀檢監察、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
馬淑琴助理巡視員
職責
分管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新城區物價局
碑林區物價局
蓮湖區物價局
未央區物價局
雁塔區物價局
灞橋區物價局
閆良區物價局
臨潼區物價局
長安區物價局
高陵縣物價局
藍田縣物價局
戶縣物價局
周至縣物價局
單位地址
地址:西安市二府街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