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是由熱心無償獻血宣傳工作的志願者組成,主要任務是積極推廣無償獻血理念、形成社會良好氛圍。
服務隊是以傳播無償獻血理念,為無償獻血者提供優質真誠的服務為主要工作的志願者隊伍。志願者們在無償獻血宣傳招募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為緩解供血緊張,保障西安臨床用血,宣傳無償獻血政策、推廣人人參與的理念及形成西安良好的無償獻血氛圍,立下了汗馬功勞。
隨著服務隊的不斷發展壯大,該隊建設正在向更規範化、體制化的方向發展,在以現場服務為重點的基礎上擴展服務和宣傳內容,各支隊和職能部門分別由志願者骨幹牽頭開展工作。
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正以與時俱進的面貌,形成有完善制度、有活力、穩定發展、高素質的西安特色志願者隊伍。
機構發展
自2006年成立以來,成員來自社會各界,服務隊按照組成人員結構的不同將分隊劃分為高校志願者分隊和社會志願者分隊。目前高校志願者分隊有16支,主要是依託於高校的團組織、青年志願者協會和社團建立的無償獻血宣傳服務分隊;社會志願者分隊4支,主要是以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社會志願者為主建立的無償獻血宣傳服務分隊。
服務隊陝西省血液中心的支持和幫助下,制定了相關制度,建立了民主管理體系,完善了以6個職能部門為中心的組織構架,實施分支隊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分隊管理辦法,開展以項目化為主要方式的宣傳招募工作辦法,構建了多層次、多形式的志願者培訓體系,做到了有計畫、有安排、有實施的開展無償獻血志願服務活動,為推動西安地區無償獻血工作的開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促進無償獻血事業的發展,規範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以下稱:服務隊)內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及《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章程》,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服務隊直接主管單位為西安市中心血站。全稱為“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者工作者服務隊”。
第三條服務隊由固定無償獻血市民和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各界愛心人士組成。
第四條 服務隊以推動無償獻血工作發展為宗旨,提倡和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傳承文明,促進社會和諧。
第二章志願者
第五條承認本管理辦法的市民,及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各界人士,均可申請成為本隊成員(以下統稱:志願者)。
第六條申請加入服務隊需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註冊志願者登記表》,經審查合格後,按計畫接受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第七條志願者註冊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65周歲,身體健康情況允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
(二)遵守志願者活動的基本原則,熱愛無償獻血工作;
(三)自願參與無償獻血宣傳、招募、服務等人道主義和社會公益活動。
第八條志願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本管理辦法,執行服務隊的各種管理辦法、規範、制度和決議;
(二)積極參加服務隊組織或提倡的各項活動和志願服務,完成承諾的工作任務;
(三)宣傳服務隊的宗旨,維護志願者及本隊的形象及聲譽,促進無償獻血工作發展;
(四)認真學習志願者及無償獻血相關法律規章,認真學習無償獻血科普知識,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五)在率先參加定期無償獻血基礎上,積極傳播無償獻血無損己身,奉獻社會治病救人的切身感受,宣傳安全優質血液是延續生命需要的理念,動員更多健康適齡公民參與無償獻血;
(六)在參加志願服務或集體活動時,必須穿著統一的志願者服裝或按要求著裝,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顧全大局,維護安全。
第九條志願者享有的權利:
(一)自願加入及退出自由;
(二)有權參加服務隊組織的各項志願服務,相關活動及培訓交流;
(三)有權對服務隊或其他隊員進行監督,並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四)有權參加服務隊內部的選舉或被選舉;
第十條志願者之間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志願者如欲離隊,應提出書面離隊申請,並由其本人遞交至服務隊之服務分隊。服務隊之服務分隊接到離隊申請後,應組織有關隊幹部研究,並於收到書面申請十五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並辦理有關離隊手續並備案。在受理申請期間,原則上不再安排申請人進行志願服務等活動。志願者離隊後,由秘書處進行隊內告示。
第十二條對沒有特殊原因三個月不參加任何活動的隊員,由服務隊給予提醒,連續六個月不參加服務的進行規勸離隊。
第三章管理
第十三條服務隊下設秘書處、人事部、宣傳部、組織部。
第十四條幹部的聘任:
(一)服務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若干人,各部部長1名,副部長若干名。
(二)幹部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三)服務隊隊長和副隊長原則上由服務隊骨幹志願者工作會議選舉產生,選舉方案由服務隊例會通過並上報主管部門審批後施行。主管部門可根據服務隊發展需要,直接聘任服務隊各部部長和副部長;
(四)服務隊各部部長和副部長採取個人自薦、他人推薦的方式產生候選人,經骨幹志願者工作會議選舉產生;
第四章志願服務
第十五條志願者應根據自己的年齡,健康及特長等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服務形式。一般情況下,每位服務隊和支隊幹部每月參加志願服務活動不少於8小時,隊員每月服務時間不得低於4小時。
志願活動形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個體服務。在中心血站固定獻血點或跟隨中心血站赴企事業單位,鄉鎮,學校,參加獻血服務工作等;
(二)社會服務。策劃組織並參加無償獻血和/或宣傳活動。在企事業單位,鄉鎮,學校組織開展集體無償獻血等,或組織大型(參與人數大於50人)的宣傳活動。
(三)專業服務。運用自身的專業特長,開展志願者招募,培訓,網路宣傳,社會調研,以及中心血站交辦的其他相關活動。
第十六條志願者到無償獻血點進行志願服務時,由服務隊按需求徵詢志願者同意後統一安排。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管理辦法由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自西安市中心血站審核批准之日起施行。
註冊制度
第一條為規範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以下簡稱:服務隊)內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及《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為本隊正式註冊隊員,應先滿足以下條件:
(一)是年滿十八周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二)是參加過無償獻血,或熱心無償獻血事業,並為其做出過一定貢獻者;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四)承認《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管理辦法》和註冊制度,遵守志願者活動的基本紀律,熱愛無償獻血事業者;
(五)自願且每年度能夠提供至少五次,累計二十個小時以上時間,參與本隊所倡導的無償獻血宣傳、招募、服務等活動者。
第三條新隊員註冊流程:
(一)新隊員註冊、培訓工作一般由秘書處受理,也可由服務隊隊長召集的服務隊會議上討論通過的工作組擔當;
(二)新隊員入隊首先應通過有效途徑,向本隊遞交加入志願隊伍的書面申請;
(三)在成為註冊志願者之前,申請人必須接受入隊培訓。受理部門接到書面申請以後,應對申請人身份及相關填報資料給予核實,經本隊隊務會討論決定,統一安排申請人決定參加入隊培訓等相關事宜;入隊培訓包括見習服務和理論學習;負責部門須指派經驗豐富的註冊志願者為見習志願者帶教,並對見習志願者服務過程負責;
(四)申請人作為“見習志願者”至少參加兩次、八小時以上的見習服務,以便申請人進一步了解志願隊情況。
(五)在知情同意的基礎上,申請人如表示願意加入志願隊伍,在參加統一培訓且考核合格,並經志願隊發展推薦人推薦後,可成為正式註冊志願者;
(六)成為註冊志願者後,志願者在見習期間的服務時間和服務行為一併計入個人資料。
第四條年度註冊程式
(一)每年度能夠提供至少五次,累計二十個小時以上服務時間,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志願者,可根據個人意願進行年度註冊,繼續保持註冊志願者身份;
(二)相關部門每年月9底將一年內志願者參加服務的時間和次數進行統計並公布,並邀請符合年度註冊要求的志願者於每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期間到本隊進行年度註冊,期內不進行註冊手續的視作自行離隊,如志願者確有特殊情況的需報隊務會討論後決定。隊員離隊期間,在隊中各項資料均給予保留,但不進行星級評定和各項榮譽申報;
(三)隊員離隊後如希望再次進行志願服務工作,需重新進行報名登記、培訓和考核,考核通過的可恢復註冊志願者身份等歷史資料,原服務記錄仍可累計,半年內不進行星級評定和各項榮譽申報;
第五條被本隊勸退,或開除者,再次申請加入本隊,原則上本隊不再接受,特殊情況,可以遞交秘書處後決定。
第六條本制度由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服務隊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制度辦法自西安市中心血站審核批准之日起施行
工時管理辦法
為促進服務隊制度建設,強化管理,規範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的工時及服務質量的考核與統計,促進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第一條每個志願者可選擇加入無償獻血志願者服務隊支隊,在支隊隊長的安排下參加志願服務、宣傳等活動。
第二條各支隊隊長安排志願服務時,應儘可能的根據志願者個人特長安排崗位,做到分工明確。
第三條志願服務工時的記錄原則:從志願服務地點簽到開始,至服務結束離開服務地點為止,按實際服務時間記錄。
第四條志願服務工時的現場記錄,在到達血站,與合作出勤的單位進行簡單自我介紹後,安排分工,先簽到填寫參加志願活動姓名等信息。原則上為了安全與管理,要求參與志願活動的志願者必須與高校人員一起到達,一起離開,有時間完成志願服務工作。在活動結束後填寫登記表,填寫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在活動結束後由活動負責人收集,所有簽到表均由總隊服務部統計匯總。所有出勤表由秘書部總結交予血源管理科。
第五條原則上支隊出勤各個支隊隊長要再保留一份。以作備份。
第六條志願者工時的計算以志願者完成學習資料後參加活動開始計算
第七條未盡事宜由服務隊與血源管理科協調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由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管理辦法自西安市中心血站審核批准之日起施行。
行為規範
為更好地做好無無償獻血志願服務工作,有效地發揮西安市無償獻血志願工作者服務隊(以下簡稱服務隊)在招募和志願服務中的作用,促進無償獻血事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規範。
一、志願服務要求
真誠友愛,熱情大方:微笑服務,周到細緻
誠信守時,忠於職守:服從指揮,顧全大局
潔身自愛,舉止文明:遵紀守法,堅持原則
團結友愛,互助進步
二、志願服務規範
遵守工作時間;堅守工作崗位
履行工作職責;維護崗位環境
加強團隊合作;強化服務意識
三、志願服務禮儀要點
(一)服飾禮儀
1.衣著整潔,一忌布滿褶皺,二忌出現殘破,三忌沾滿污漬及贓物,四忌充斥漢酸,
2.穿著文明,雅觀,
3.在服務中,以不穿收視為好,對於男性志願者來講,尤其有必要如此,因為在一般情況下,男性佩戴飾品,往往很難為人接受,女性佩戴少為佳
(二)儀容禮儀
1.男性儀容要點
衛生:每天洗澡以及更換衣服,勿在服務中出現口臭,汗臭,狐臭等異味
髮型:男士的髮型長短要適當,乾淨整齊
2.女性儀容要點
面部修飾:工作中要注意面部乾淨,清爽,面部修飾要自然,工作中要化淡妝,切忌濃妝艷抹,不要在公共場合化妝
髮型修飾:不要披頭散髮,以免影響工作
(三)儀態禮儀
1.站姿
站姿的基本要求:
頭正,雙目平視,嘴唇微閉,下頜微收,面部平和自然,雙肩放鬆,稍向下沉,身體有向上的感覺,呼吸自然軀幹,收腹,挺胸,立腰,雙臂放鬆,自然下垂於體側,手指自然彎曲。男子站立時,雙腿併攏立直,也可分開,但不能超過肩寬,腳尖分開45度左右;女子站立時,兩腳呈丁字形站立,雙腳緊貼右腳腳跟的內側,腳尖分開30度左右。
正式場合的站姿:
肅立身體直立,雙手置於身體兩側,雙腿自然併攏,腳跟靠緊,腳掌分開呈V字形;
應避免的站姿:
身體抖動,雙手插入一袋或者褲袋中,雙臂交叉抱於胸前,雙手或單手交叉,兩腳交叉站立或單腳站立。
2.行姿
目光平視,雙臂自然下垂,手掌心內向,手臂以身體為中心前後擺動,手臂與身體的夾角一般在10至15度。上身挺拔,腿部伸直,腿部放鬆,腳步要輕並且富有彈性和節奏感,不服要與腿的長短相適宜,腳步要均勻。
(四)溝通禮儀
1.語言溝通
聆聽集中注意力,保持談話的專注,留意說話時的內容。回應在談話時簡單說明對方所講的內容,講出對方觀點以及感受,表示已明白對方感受和說話背後的含意。
2.傾聽的藝術態度要耐心,專注,有禮
3.交談禮儀公共用語
您好,請,請進,請坐,請稍候,您需要幫助嗎,對不起,不客氣,這是我們應該做的,謝謝,請您配合一下,謝謝您的合作,您慢走,對不起,我需要請示後再答覆,請您稍候,請您多提寶貴意見,感謝您的寶貴意見,我們一定會認真改進的,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感謝您對無償獻血事業的關心和支持再見。
2.崗位用語案例
4.1.宣傳招募
(1)您好,歡迎您了解無償獻血。
(2)這是無償獻血宣傳資料,歡迎您看一下。
(3)您有什麼需要諮詢的,我可以為您解答。
4.2.指導填寫《體檢登記表》
(1)您好,歡迎您參加無償獻血。
(2)您請坐。
(3)請出示您的身份證。
(4)請按要求填寫《體檢登記表》。
(5)請認真閱讀《健康徵詢表》,如有符合項請在方框內打√。
(6)請認真閱讀《獻血告知》,沒有異議請您簽字。
(7)您是第幾次獻血?
(8)請您填寫上次獻血時間。
(9)很抱歉,您暫時不能參加獻血。請××時間後再次獻血。
4.3、體檢
(1)您請坐。
(2)針刺時會有些疼痛,請堅持一下,馬上就好。
(3)請您稍等,檢驗結果一會兒就出來。
(4)您的血型是×型。
(5)您的體檢和血液初檢符合要求,請到這邊準備獻血。
(16)我國《獻血法》規定獻血量為200到400毫升,您可以捐獻全血、也可以捐獻機采成分,請您選擇獻血量、所獻的血液成分。
4.4.採血
(1)您好,請坐。
(2)請喝水(飲料)。
(3)請把您的《體檢登記表》給我。
(4)我與您核對一下姓名,請告訴我您的姓名。
(5)為方便獻血,請您把外套脫下。
(6)請您把衣服袖子挽起到肘以上。
(7)不要緊張,請您放鬆。
(8)穿刺時會有些疼痛,但獻血過程中不會疼的。
(9)請您不間斷地做松、握拳動作,這樣有利於血液流出。
(10)採血過程約需3-6分鐘。
(11)您有什麼不舒服的感覺請隨時告訴我。
(12)我向您介紹一下獻血後的注意事項。
(13)您的獻血馬上就會結束。
(14)您的獻血結束了,請三個手指平壓針眼處5分鐘。
(15)請您到這裡休息。
(16)您不舒服嗎?不要緊張,可能有些獻血反應。請您躺下休息一會兒。
(17)我幫您把腿抬高一些,這樣感覺會好一點。
(18)您現在感覺好些嗎?
(19)請您稍等一會兒,按順序很快就輪到您了。
(20)對不起,今天獻血的人較多,讓您久等了。
4.5、發放獻血證和紀念品
(1)您好,您的姓名是×××嗎?
(2)這是您的獻血證,請拿好。
(3)請核對您《獻血證》上的信息。
(4)這裡是我們為您準備的獻血紀念品。
(5)請拿好您的紀念品。
(6)感謝您參加無償獻血。
(7)歡迎您6個月後再次參加無償獻血。
表彰與獎勵辦法
依據《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2014年修訂)》中第八條實行——第八條 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獎,用以獎勵積極參與無償獻血志願服務工作的個人。其獎項和獲獎標準為:
1、“一星級”,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120小時的志願者;
2、“二星級”,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240小時的志願者;
3、“三星級”,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360小時的志願者;
4、“四星級”,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480小時的志願者;
5、“五星級”,無償獻血志願服務累計時間達到600小時的志願者。
6、“終生獎”,無償獻血志願服務時間超過十年且累計時間超過1500小時,或累計時間超過3000小時的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