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西夏區工會工作委員會西夏區工會工委員會是在西夏區黨委、政府領導下的民眾組織,主要負責本轄區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職工(農民工)維權、困難職工(農民工)生活救助、金秋助學、法律援助、職工(農民工)培訓、下崗職工(農民工)就業服務、建立職工之家和職工書屋、組織職工開展文體活動和健康檢查、組織職工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和職業道德教育、廠務公開監督檢查、職代會(職工大會)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勞動法律監督檢查、勞動爭議調解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和職業病監督檢查、接待和協調處理來信來訪工作。
一、部門設定
(一)西夏區工會工作委員會
組成:主席、副主席和委員組成
職責:負責工會全面工會
(二)西夏區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
組成:經審委主任和委員組成
職責:
1、審查同級工會及其所屬企事業單位工會的財務收支預、決算草案。
2、監督同級工會組織認真執行黨和政府的財經法規和上級工會的各種財務工作規章制度。
3、協調同級工會組織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和工會財產。
4、監督同級工會定期公布賬目,發揚財務民主,實行財務公開。
5、檢查工會對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關於財務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以及對經費審查委員會建議或決議的執行情況。
6、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總結經驗,對經費收支和財產管理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保證工會財務工作更好地為職工民眾服務。
7、宣傳黨和國家的財會政策,同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現象進行鬥爭。
8、對模範執行財務制度、在財務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建議同級工會給予表揚和獎勵。
9、工會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時,負責交接手續的監交工作。
(三)西夏區工會女職工委員會
組成:主任及委員組成
職責:
1、在同級工會領導下,全面貫徹執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職能,結合女職工特點積極開展女職工工作。
2、團結帶領女職工發揚工人階級主人翁精神,在三個文明建設中建功立業。
3、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地位和特殊權益,同一切歧視、虐待、侮辱、迫害女職工的行為作鬥爭。
4、參與企業集體契約協商工作,並監督有關部門貫徹實施。
5、對女職工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團隊精神教育,引導女職工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努力提高自身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技術素質。
6、完成上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和本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西夏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西夏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是西夏區工會的下屬機構,是實施送溫暖工程、開展困難職工幫扶救助的有效載體。幫扶中心堅持面向職工、及時幫扶、釋疑解惑、因地制宜、長期堅持的原則。與有關部門配合,幫助困難職工在就業、醫療、生活、子女上學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幫扶重點是下崗失業人員和因遭受意外災害、本人或家庭成員患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困難職工群體。
職責:
1、負責接收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對“困難幫扶中心”的資金和物品的資助;
2、組織對申請資助的困難職工實施資助;
3、為困難職工提供勞動政策、法律諮詢服務,依法受理、協調、轉送、轉交有關信訪件,並負責監督落實和情況反饋;
4、為勞動權益受到侵害且經濟有困難的職工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
5、嚴格資金、實物收入、資助管理,接受西夏區工會和經審委的監督檢查。
二、服務內容
(一)信訪接待
1、認真處理困難職工來信來訪,耐心傾聽困難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2、積極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做好有關政策的諮詢及解釋工作;
3、做好來訪登記、記錄,核查、協調和意見反饋工作,做到來訪必答;
4、嚴格執行信訪規定,為困難職工控告、檢舉保守秘密。
(二)法律援助
1、做好對困難職工的政策和法律的宣傳與解釋工作,提高困難職工的法律意識;
2、按照國家法律,履行維權責任,保護職工尤其是困難職工合法權益;
3、援助對象: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困難職工、勞動模範、工會工作者、進城就業的農民工;
4、援助形式:法律諮詢;協調勞動仲裁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其他形式的法律幫助。
(三)職業介紹
1、認真聽取困難職工對職業選擇的想法和要求,教育幫助困難職工轉變擇業觀念;
2、為下崗職工提供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創業項目推介、再就業介紹和政策諮詢;
3、協助解決困難職工在招聘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4、對應聘就業的困難職工進行跟蹤服務;
5、積極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
6、嚴格審查用工單位的法律資格和誠信度,確保中介服務安全。
(四)技能培訓
1、堅持貫徹“政府引導就業、自主創業就業”的就業觀念;引導求職人員樹立正確的擇業觀;
2、認真對待困難職工提出的崗位技能培訓要求,指導困難職工參加崗位技能培訓;
3、獨立或聯合政府有關部門,適時舉辦崗位技能培訓班;
4、確保崗位技能培訓質量,結業後頒發有關職業資格證書。
(五)困難救助
1、熱情接待要求和申請救助的困難職工;
2、核實申請救助的困難職工的實際困難情況;
3、根據已核實的困難職工的實際困難情況確定救助標準;
4、審核批准並及時發放救助金(含物資),解決申請救助的困難職工燃眉之急。
三、辦事指南
(一)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1、對行動不便特困職工實行上門服務;
2、救助對象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雖略高於銀川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上,但低於280元以下的職工家庭;
(2)因本人或直系供養親屬患大病重症、長期用藥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3)遭受各種災害、重大意外事故導致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
(4)生活困難的勞動模範;
(5)單親困難職工家庭;
(6)有特殊困難的外來進城務工人員和外出務工人員。
3、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家庭,由戶主本人憑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所在社區領取審批表;
4、審批表需經社區和街道加注審批意見,申領人名單要在居住地社區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5、申領人攜帶審批表並經救助中心核實無誤後領取款物;
6、每戶每季度領取的款物限定數額,全年領取的物品不得重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