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西夏區審計局職責一、機構設定、人員編制情況
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原名新城區審計局)成立於1986年4月22日,2002年11月因區劃調整,更名為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多年來在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的領導、關懷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認真貫徹《審計法》,緊緊圍繞我區經濟建設工作中心,履行審計監督職能,維護了國家財經紀律,促進了地方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
銀川市西夏區審計局核定行政編制8名,核定領導職數3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副局長)2名。局黨支部及領導班子成員四名:
支部書記、局 長:王存仁
支部委員、副局長:高曉梅
支部委員、副局長:陳學良
支部委員、副主任科員:楊曉燕
二、主要職責
2、根據《審計法》規定,對下列單位與資金進行審計:
西夏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西夏區行政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資金使用效益,預算外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效益;
社會基金、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對政府採購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負責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有關審計事項,根據區委、政府的規定對財務獨立核算的單位領導幹部進行任期審計;
對違紀違法行為相關財務收支進行專項審計;
對接收科技三項費或者財政補貼較多的企業進行專項審計;
負責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
3、根據國家審計署、自治區審計廳、銀川市審計局授權進行審計。
4、負責專項審計調查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報告審計調查結果,並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反映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5、負責承辦區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與業務相關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