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關於旁聽、借讀本科課程管理暫行辦法

《西南大學關於旁聽、借讀本科課程管理暫行辦法》是2006年由西南大學發行的暫行辦法。

制度

西南大學關於旁聽、借讀本科課程管理暫行辦法

西校〔2006〕369號

為了規範該校本科課程旁聽、借讀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申請程式和時間

凡要求到該校旁聽、借讀本科課程者,必須持本人身份證件、申請書、單位介紹信、政審表和體檢表,到所在學院、教務處等辦理相關手續。

接受旁聽、借讀申請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第一、二周,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費用

旁聽、借讀生所在學校(單位)應將該生的生均財政撥款和所收學費劃轉到該校。旁聽、借讀生憑該校財務處的收費收據到教務處辦理《聽課證》。

課程學習及考核

旁聽、借讀生必須遵守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否則嚴肅查處。

旁聽、借讀生憑《聽課證》參加所選課程的教學活動,並按規定時間參加旁聽、借讀課程的考核。旁聽、借讀學生的課程考核成績,由任課教師填寫在《旁聽、借讀生成績記載表》上,並簽字認可,經任課學院審核蓋章後,送交教務處審查,加蓋教務處公章。

旁聽、借讀生所修課程考核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的,按該校有關規定辦理課程補考、重修或另選手續。

其他

(一)未經學校同意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接收旁聽、借讀生。

(二)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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