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管理
1.實習工作由各學院(部)組織實施,由各學院(部)主管教學院長(主任)全面負責,教務處監督實施情況。
2.各學院(部)要按照教學計畫的要求,制訂實習大綱和實習工作計畫,實習大綱和實習計畫經學院(部)主管領導審批後報教務處。每學期末,制定下學期的教學實習計畫。
3.各學院(部)要選派教學經驗豐富、對實習工作各環節比較熟悉、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教師帶隊指導學生實習。實習生進入實習地點前,各教學單位要做好組織、動員工作,向實習生宣布實習地點、指導教師、工作計畫、實習紀律及成績評定標準,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使學生明確實習的目的、意義、內容和要求。
4.要加強實習期間的領導工作。學生黨、團組織和班委會要充分發揮作用,積極主動協助和配合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和組織工作。
5.各學院(部)要做好實習的總結工作。通過召開座談會、聽取指導教師和實習學生代表的匯報等,交流實習經驗、體會,分析典型事例,並提出有關教學實習工作的改進意見,認真做好有關實習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二、實習地點的安排
1.為確保學生實習的質量效果,各單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與合作,廣泛建立實習基地和協作渠道,確保學生按培養目標、規格和教學計畫要求實習。
2.實習地點的選擇要在做到專業基本對口、適應實習大綱要求的同時,遵循就近、相對穩定、節約經費的原則。
三、實習時間和形式
1.課程實習、認識實習、生產實習、生產技術實習和參觀、調查、測繪、測量等實習由各教學單位根據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組織安排,實習計畫報教務處備案。
2.畢業實習時間安排。除臨床醫學專業外(第五年教學實習),其他本科專業實習時間原則上為6周,一般安排在第七或第八學期;專科專業實習時間為4周,一般安排在第四或第六學期。實踐性強的專業也可由教學單位根據專業特點靈活安排。
3.畢業實習形式主要按集中實習和分組、分散實習兩種方式進行,不論哪種形式,都必須按照實習大綱要求開展實習活動,保證實習效果。畢業實習環節,學校原則上要求各學院(部)組織學生進行集中實習,減少分組、分散實習的比例,尤其是套用性和師範性專業學科,必須採用集中實習的方式。
四、指導教師職責
1.參加實習指導工作是教師承擔教學工作任務的內容之一。實習指導教師在教學單位領導下,全面負責實習學生的思想、業務、生活和組織工作。
2.指導教師要嚴格按照實習工作計畫、實習大綱組織安排學生實習,要積極開展各種教與學的活動,引導學生認真觀察、思考,理論聯繫實際。
3.指導教師在實習期間,要積極主動地與實習單位相互溝通,建立融洽的協作關係,及時了解學生在實習單位的工作、學習情況。
4.指導教師要言傳身教,及時掌握和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嚴格管理,全面負責;對違犯紀律的學生,要及時給予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要及時報告學校。
5.實習結束時,指導教師與實習單位共同根據學生的實習表現(包括實習態度、獨立獲得知識的能力、調查能力、查閱資料能力)、掌握實際知識和技能的情況、實習報告等三方面對學生進行嚴格考評,填寫《西北民族大學學生實習鑑定表》,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評定成績。實習成績評定的參考標準:
優秀:達到實習計畫規定的全部要求。實習報告全面系統地總結了實習內容,反映了本次實習的實際意義,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解決了一些實際問題,且有所創新。實習期間表現出色。
良好:達到實習計畫規定的全部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總結,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解決了一些實際問題。實習期間表現良好。
中等:達到實習計畫規定的主要要求。實習報告能對實習內容進行比較全面的總結。實習期間無違紀行為。
及格:達到實習計畫規定的基本要求。完成實習報告,內容基本正確。實習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
不及格:未達到實習計畫所規定的基本要求。實習報告有明顯錯誤或沒有認真完成。實習期間表現很差。
6.實習結束後,指導教師要做好實習總結工作,提出實習工作建議和改進措施,認真做好有關資料的整理工作。
五、對實習學生的要求
1.必須遵照實習計畫和要求,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完成實習工作。
2.實習期間,必須服從指導教師的領導,及時向指導教師匯報思想、業務情況。
3.必須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要做到待人禮貌,虛心向實習單位員工學習,不做有損學校形象和名譽的言行。
4.學生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努力培養觀察、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實習期間要做好實習記錄,並按時完成各項實習作業。
5.實習期間,不得無故缺勤。有事必須向指導教師請假。無故缺勤累計超過規定實習時間三分之一者,不予評定實習成績。
6.完成實習任務,要向指導教師提交實習報告,方可參加考核,實習成績不及格者按規定補修。畢業實習成績不合格者,不予畢業,在離校一年內進行補修,合格者換髮畢業證書。學生補修實習,費用自理。
六、實習經費
1.平時教學實習經費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學校劃撥給本單位的教學經費中開支。
2.畢業實習經費採取包乾方式,由學校按學生人數和標準劃撥到各教學單位,經主管校長批准後由各教學單位到財務處領取。畢業實習經費由各教學單位統一掌握使用,要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指導教師在實習期間的經費,由各教學單位按具體情況從業務費中支付。
3.畢業實習經費的劃撥標準:
(1)集中實習的工科專業本科學生每人500元;專科學生每人350元。
(2)集中實習的其他專業本科學生每人400元;專科學生每人300元。
(3)分散實習的所有專業本科學生每人300元;專科學生每人200元。
(4)醫學專業畢業實習經費根據實際情況支付。
七、本管理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並適時提出修改意見。
八、原民院教字[1999]84號檔案《西北民族學院學生實習條例》、民大教字[2004]8號檔案《關於進一步加強學生實習的幾點意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