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區審計局

(四)負責全區有關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黨政群機關的區管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管理區審計局派出的審計機構。 (六)指導全區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區審計專業培訓。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審計工作方針、政策,制定全區審計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執行。
(二)根據《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3、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
4、區政府機構、區屬企事業單位接受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5、政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6、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三)向區長提交區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區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負責全區有關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黨政群機關的區管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五)管理區審計局派出的審計機構。
(六)指導全區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全區審計專業培訓。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及工作

襄城區審計局內設3個科室,科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調查研究、草擬檔案、文書、機要、檔案、保衛、信訪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審計工作計畫及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並協調各業務科室的審計事項;起草審計制度和辦法;承辦審計行政訴訟工作;統計審計工作的進展情況;收集整理編髮審計信息,反映情況和對外宣傳;負責全區審計工作總結,草擬、修改重要檔案以及局機關行政事務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稱管理事務;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編制全區審計幹部教育計畫;組織審計幹部培訓工作。

(二)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對鄉鎮、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含直屬部門單位)、事業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政府管理和社會團體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它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的審計,負責對本級政府和鄉鎮(含各辦事處)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圍繞財稅體制改革和財政分配中的一些突出問題進行專項審計調查;負責農林水行業審計和支農專項資金的審計。負責對全區內部審計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制定有關內部審計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三)經貿審計科

負責對工業、商貿、建築建材等企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及其專項資金的審計,負責對區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建設項目的預決算審計,圍繞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和流通領域改革,開展專題審計調查。

下屬機構及工作

機構名稱

襄城區經濟責任審計局。

工作職責

根據區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的統一布置,按受區審計局委託,具體承擔對區直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的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辦公地點

襄陽市襄城區檀溪路1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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