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慶東

2002年,裴慶東調入院法紀處工作,負責督導基層院辦理的瀆職侵權案件。 2007年8月,裴慶東調到偵監處工作。 短短半年時間裡,裴慶東就辦理審查逮捕案件20餘件50餘人,糾正違法12件次。

裴慶東,男,1994年西南政法學院畢業,先後順利通過了全國律師資格考試並獲得了清華大學法律碩士學位。曾先後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兩次榮記個人三等功。
大學畢業後參加檢察工作。1994年至1997年在唐山市人民檢察院教育處工作,裴慶東具體負責業務培訓及與唐山電視大學合作培養法律大專生的教學教務工作。在他的精心組織下,168名幹警獲大專學歷,286名檢察幹警獲法律崗位續職資格證書。
1997年7月後,裴慶東在政治部綜合處任內勤,先後組織了10多項主題教育活動,撰寫了百餘份總計50餘萬字的文字材料。
2002年,裴慶東調入院法紀處工作,負責督導基層院辦理的瀆職侵權案件。1年多時間,他參辦了灤縣某派出所所長宋某某濫用職權案等6起有影響的案件,督辦案件60餘起。
2003年,裴慶東來到公訴處。其間,他共審查移送起訴案件近200件,辦理重大刑事案件120餘件,無一錯訴。其中,所辦理的張利故意傷害案、張宏故意殺人案,作為出庭公訴的典型疑難案例,分別被省、市人大常委會選為人大代表現場觀摩庭,得到各級領導的高度肯定。在主辦豐潤區楊淑華涉案金額超過2億元、受害人數多達200餘人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契約詐欺案中,他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積極協調督促追繳贓款贓物,並耐心做好受害民眾的穩定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2007年8月,裴慶東調到偵監處工作。短短半年時間裡,裴慶東就辦理審查逮捕案件20餘件50餘人,糾正違法12件次。他辦理的王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王某等人詐欺案,是拆違拆遷工作中出現的兩起典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直接影響到拆違拆遷工作的進度,受到了市領導的高度關注。裴慶東連續奮戰一個多月,克服重重阻力,最終認定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均符合逮捕條件,並從快作出了批捕決定,為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
200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和偵查監督廳組織開展了“全國偵查監督十佳檢察官暨全國偵查監督優秀檢察官”評選活動,經過層層選拔,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處副處長裴慶東先後進入市前10名、省前10名,最終從全國66名選手中脫穎而出,被授予“全國偵查監督十佳檢察官”榮譽稱號,並獲得了“優秀案件匯報與答辯獎”單項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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