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第十二師

裝甲第十二師
經中央軍委1969年8月15日批准,以蘭州軍區坦克獨立第12團,坦克自行火炮第264團(裝甲兵學院教練團)、第2坦克學校教練團為基礎,並從軍委裝甲兵機關、院校和北京軍區炮兵抽調人員,於1969年10月12日,在北京市組成坦克第12師。轄3個坦克團,4個直屬營、3個直屬連、1個教導隊。師長都曼令,政委高增全,副師長闞志廣,參謀長李敬學。10月14日,毛主席等中央領導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了坦克12師在京的85名團以上幹部。
根據中央軍委命令,從10月24日起,坦克12師分別從北京(師機關及坦克47團)、山西大同(坦克46團)、寧夏中衛(坦克45團)、陝西西安(師直分隊)、河北邯鄲(師高炮營)等地實施鐵路輸送,至11月10日,全師人員、裝備全部到達酒泉、嘉峪關、張掖地區,完成戰備移防任務。
坦克12師按簡編坦克師組建後,隸屬蘭州軍區,由陸軍19軍代管。
1975年5月,改由蘭州軍區直接領導。
1978年8月,坦克12師按軍委裝甲兵頒發的乙種坦克師編制執行。
1978年12月,坦克第46團整編為陸軍第19軍坦克團。原陸軍第19軍坦克團整編為坦克第46團。
1983年6月,組建炮兵團(從陸軍第19、21、47軍、炮兵第15師、坦克第12師抽調人員組建),裝甲步兵團(工程建築第205團改編)。
1985年9月,坦克12師歸第21集團軍建制,步兵140師419團與原裝甲步兵團合編為新的裝甲步兵團。
1998年10月,改稱裝甲12師,轄3個裝甲團、1個炮兵團、6個直屬營,裝甲步兵團撤消番號。
1992年8月10日,軍委江主席視察酒泉、嘉峪關地區時,為該師題詞“努力建設現代化的人民裝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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