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用物料活性係數來衡量物料搬運的難易程度,這也是物流分析的一個重要指標。
裝卸搬運活性的含義是,從物的靜止狀態轉變為裝卸搬運運動狀態的難易程度。如果很容易轉變為下一步的裝卸搬運而不需過多做裝卸搬運前的準備工作,則活性就高;如果難於轉變為下一步的裝卸搬運,則活性低。為了對活性有所區別,並能有計畫地提出活性要求。使每一步裝卸搬運都能按一定活性要求進行操作,對於不同放置狀態的貨物做了不同的活性規定,這就是“活性指數”,分為0—4共5個等級。
散亂堆放在地面上的貨物,進行下一步裝卸必須要進行包裝或打捆,或者只能一件件操作處置,因而不能立即實現裝卸或裝卸速度很慢,這種全無預先處置的散堆狀態,定為“0”級活性;
將貨物包裝好或綑紮好,然後放置於地面,在下一步裝卸時可直接對整體貨載進行操作,因而活性有所提高,但操作時需支起、穿繩、掛索,或支墊入叉,因而裝卸搬運前預操作要占用時間。不能取得很快的裝卸搬運速度,活性仍然不高,定為“1”級活性;
將貨物形成貨櫃或托盤的集裝狀態,或對已組合成捆、堆或綑紮好的貨物,進行預墊或預掛,裝卸機具能立刻起吊或入叉,活性有所提高,定為“2”級活性;
將貨物預置在搬運車、台車或其它可移動掛車上,動力車輛能隨時將車、貨拖走,這種活性更高,定為“3”級;
如果貨物就預置在動力車輛或傳送帶上,即刻進入運動狀態,而不需做任何預先準備,活性最高,定為“4”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