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視野與糾紛解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精要

裁判視野與糾紛解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精要

一、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概況 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特點 一、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理念

圖書信息

作 者: 徐清霜 著

裁判視野與糾紛解決裁判視野與糾紛解決
叢 書 名:出 版 社: 智慧財產權出版社ISBN:9787802476295出版時間:2009-11-01版 次:1頁 數:285裝 幀:平裝開 本:16開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經濟法

內容簡介

《裁判視野與糾紛解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精要》立足審判實踐,通過對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中難點問題的剖析與探討,提煉審判規則與裁判方法,以期提升智慧財產權法官審理此類案件的能力與水平,共同推動我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讀者對象:智慧財產權司法審判人員和實務工作者,相關領域研究人員。

作者簡介

徐清霜,女,1973年生於山東。1995年畢業於山東大學法律系,民商法學碩士。1995年7月進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現任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法官,主要從事智慧財產權、民商事案件審判及綜合調研工作。近年來,先後在《法學》、《法律適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報》、《商標研究與交流》、《山東審判》、《山東法制報》、《山東社會科學》等國家及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三十餘篇,參與《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法官點評》、《智慧財產權審判前沿》等多部書籍編寫,多次參加全國及山東省法院各類學術及審判理論研討會並獲一、二等獎,學術成果多次榮獲各類獎項,多次執筆山東省法院重點調研課題(智慧財產權類)並獲獎,現擔任中國著作權協會理事等多項社會職務。

目錄


前言
裁判精要篇
第一章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概述
第一節 不正當競爭與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
一、不正當競爭行為基本問題
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基本問題
第二節 新類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
一、新類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點
二、新類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表現形式
三、新類型不正當競爭糾紛產生的社會原因
第三節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司法現狀
一、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概況
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特點
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二章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理念與審理思路
第一節 反不正當競爭法立法目的與政策導向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立法目的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其他相關法律的關係
三、反不正當競爭法政策導向
第二節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理念
一、不正當競爭案件審判理念
二、新類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價值取向
三、當前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應把握的司法政策
第三節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理思路
一、不正當競爭案件一般審理思路
二、典型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思路
三、新型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思路
第三章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規則
第一節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訴訟主體的司法認定
一、相關規定與司法實踐
二、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適格訴訟主體的認定
小結
第二節 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中一般條款的適用條件
一、司法實踐與司法政策
二、援引一般條款認定不正當競爭的條件
三、援引一般條款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類型
四、該類案件的管轄
小結
第三節 權利衝突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要點
一、商標權與企業名稱權利衝突案件審理
二、企業名稱間權利衝突案件審理
三、企業字號權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權利衝突案件審理
小結
第四節 涉及網路域名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要點
一、域名與普通商標權利衝突案件審理
二、域名與馳名商標淡化不正當競爭案件審理
小結
第五節 形象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審判要點
一、形象權產生的原因
二、形象權的保護範圍
三、司法實踐中形象權保護的法律適用
四、審理形象權不正當競爭案件應注意的問題
小結
第六節 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糾紛案件審判要點
一、侵害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的認定要素
二、如何認定“知名商品
三、如何認定“商品名稱、包裝、裝潢及其特有性
四、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糾紛案件審理中的
新問題
小結
第七節 虛假宣傳與商業詆毀糾紛案件審判要點
一、虛假宣傳糾紛案件審理
二、虛假宣傳糾紛案件審理中的新問題
三、商業詆毀糾紛案件的審理
四、商業詆毀糾紛案件審理中的新問題
小結
第八節 商業秘密糾紛案件審判要點
一、商業秘密的界定與權利屬性
二、構成商業秘密的司法認定
三、商業秘密侵權行為的認定
四、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的舉證責任
五、商業秘密糾紛案件中的新型疑難問題
小結
第四章 不正當競爭糾紛法律規範解讀
第一節 反不正當競爭與反壟斷法律規範解讀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律規範概述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與《民法通則》適用的關係
三、反壟斷主要法律規範概述
第二節 不正當競爭民事責任承擔相關規範重點解讀
一、司法解釋、司法政策與司法認知
二、確定不正當競爭民事責任的基本原則
三、停止侵權民事責任的適用
四、消除影響與賠禮道歉的適用
五、民事賠償責任的適用
第五章 審判能力與裁判方法的若干思考
第一節 提高法官審判能力之路徑
一、司法“剛性”與“柔性”的調和——談增強減少法律與道德衝突能力的路徑
二、法官調查權的合理回歸——談增強法官查明事實能力的路徑
三、法官的“仁”與“智——談增強做當事人工作能力的路徑
四、踐行“以當事人為本”司法理念,充分實現庭審價值——談增強庭審駕馭能力的路徑
第二節 案件審判與裁判方法的運用
一、智慧財產權司法裁判中的特殊考量
二、智慧財產權司法裁判中的價值衡量
案例解析篇
案例1 不正當競爭案件中“經營者”身份與“競爭關係”界定——評山東黃金金斯頓男子籃球俱樂部與山東金斯頓服飾有限
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2 對非同業競爭者造成商譽損害亦可構成不正當競爭——評山東登海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與河北某農藥有限責任公
司、山東省某農藥研究開發中心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3 經境外註冊並授權銷售帶有與他人知名商標字號相同標識的產
品造成混淆的構成不正當競爭——評九牧王福建公司與展延輝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4 馳名商標的權利邊界與保護尺度——評新郎希努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溫州新郎鞋業有限公司
等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5 將他人知名商標用做字號使用構成不正當競爭——評虎都(中國)服飾有限公司與廣州虎都服裝有限公司、
池方平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案例6 虛假標註商品產地構成不正當競爭——評華獅公司與甲、乙啤酒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
案例7 不按國家有關部門核准公布的標準地名進行商業標註構成不正當競爭——評梁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梁山縣旅遊總公司與山東梁山泊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濟寧任城旅行社不正當競爭糾紛
案例8 是否足以造成混淆是認定侵犯他人企業名稱權的關鍵——評韓國韓信機械工業株式會社與青島巨星機械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案
案例9 商業秘密案件中善意第三人不承擔侵權責任——煙臺奔騰汽車檢測維修設備製造有限公司與陳文平、煙臺未來自動裝備有限責任公司侵犯商業秘密糾紛
案例10 客戶名單商業秘密的認定——評濟南燈具廠有限公司與張曉紅、李紅、馮秀娟、濟南智富商貿有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糾紛案
後記一 一段文字與一段情懷
後記二 誠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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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法官的職責是解決社會糾紛,具體講來一是正確判斷事實,二是準確適用法律。進入到訴訟中的各類糾紛,無一不是以案件的形式反映在司法活動中的各類社會問題和矛盾,從而折射出社會發展中的種種不協調性與滯礙性。法官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過程,不僅是對個案糾紛加以解決的過程,更是一個通過司法手段調節社會關係、化解社會矛盾、引導和促進社會發展的過程。通過個案的審理,解決具體的矛盾衝突,排除社會發展的滯礙,為同類社會關係的理順提供指引,既是審判工作的意義所在,更是法官的職責使然。因此,從這樣一個視野與維度去認識與理解司法審判,把法官的工作融入社會發展的空間中去把握,才能真正領悟審判工作的真諦,才會將案件審判的效果做到最大化。由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人文精神和科學態度是法官處理案件須同時具備的兩種品質。人文精神是法官對待案件及當事人的一種社會情懷和社會責任,而科學態度則是法官在證據使用和法律適用方面所必須具備的。很難想像一個對社會或當事人漠然置之的法官其裁判能夠讓當事人欣然接受,同樣,一個對證據和法律(包括政策)採取敷衍和機械態度的判決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實現正義的價值。在具體的審判活動中體現人文精神和科學態度,需要法官具備良好的糾紛解決能力,具體包括:洞察社會矛盾產生原因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和社會情理的能力,甄別案件事實的能力,準確適用法律的判斷和解釋能力以及對於最佳救濟方案的設計選擇能力,可以統稱為“司法能力”。建立在人文精神和科學態度基礎之上的司法視野和司法能力能夠幫助我們實現最優的審判效果,促進糾紛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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