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衛華[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

袁衛華[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
袁衛華[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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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衛華,男,是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但是因為其嚴重違紀,所以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信息

受賄事件

袁衛華案是中央紀委機關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件。這名37歲的處級幹部雖然職級不高,但違紀行為卻非常嚴重和惡劣。袁衛華曾經是家鄉的高考狀元,北京大學法學院高材生,大學畢業後直接考入中央紀委機關工作,曾經參與查辦過慕綏新、馬向東、武長順等大案要案,也曾經立功受獎。他最後走向這個結局,很多人都沒有想到,包括他自己。

袁衛華眾多違紀行為中最為突出、最為惡劣的問題,是故意泄露案情。他不止一次將工作秘密拿來做交易,其中第一次發生在2004年,他主動向某副部級幹部泄露舉報內容。

是舉報信,知道有這個事兒,我就先口頭給他講的。他說你能不能給我看一眼,我說行啊,我說哪天回去了我給你拿過來。我想和他處好關係,然後通過交往以後我希望通過找他要點工程。

這名副部級幹部任職的地區,屬於袁衛華所在的第六紀檢監察室對口聯繫的地區之一,袁衛華因此有機會掌握反映該地區黨員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而第一次泄密,就換來了一個超乎他想像的大工程。

這就是袁衛華泄露問題線索交換來的第一個工程,這個保護區所有的基礎設施建設,被交給了袁衛華父親的工程隊。在兒子到中紀委工作之前,袁衛華的父親手下只有一支三五個人的小包工隊,只能承接一些防水、房屋翻修的小工程,但他兒子卻幫他逐漸成為當地有名的承攬工程專業戶。袁衛華則要求父親訂立遺囑,寫明“將家庭財產全部給大兒子袁衛華”。多年來,袁衛華利用自己的權力,承攬到總金額超過10億元的工程項目。

袁衛華除了通過拿工程牟利,也收受大量財物。黨的十八大之後,他仍然沒有收斂、收手,泄密內容除了中管幹部的問題線索,還包括重要案件的初核方案、審計報告、調查報告等,甚至幫審查對象一起分析情況,出謀劃策。

袁衛華是典型的以案謀私,2014年到2015年,袁衛華在天津查辦相關案件,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的黃興國就主動地多次與袁衛華接觸,打探武長順案件、楊棟樑案件的相關信息,同時也套取、打探關於黃興國本人一些問題線索。袁衛華都一一奉告。為此黃興國多次地請袁衛華喝酒、吃飯,贈送名貴手錶等貴重的禮物。

這類秘密的泄露都會對紀律審查工作帶來極大的阻礙甚至破壞,但在利益驅使下,袁衛華把紀律底線置之腦後。

就在2015年被立案審查的前幾天,袁衛華還為父親運作拿到了兩個工程。他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走得如此之遠、情節如此嚴重,令人震驚,也令人深思。

審判結果

2017年1月,央視播出的電視專題片《打鐵還需自身硬》中篇《嚴防“燈下黑”》中,首度披露了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袁衛華落馬細節。近日公開的一份判決書又披露了袁衛華的部分案情,袁衛華曾幫一房地產開發商承攬工程,接受該房產商賄賂總計人民幣618萬元。該開發商最終因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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