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服務,編制全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

1、。2、負責全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巨觀管理,研究制訂全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政策,編制全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的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3、綜合管理全區國家公務員,負責在全區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依法對全區各級行政機關的公務員實施行政管理。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工作。 4、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研究制定政府獎勵制度,負責辦理以區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5、參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企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勤人員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6、負責全區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高級專家的管理,研究制定我區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的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歸口管理全區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聘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負責全區國外智力引進工作,歸口管理全區出國培訓工作。7、負責全區人才資源規劃、開發和統計分析工作,制定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的配套政策,指導、規範全區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區本級人才流動服務機構和人才信息網路,負責全區大中專畢業生(除師範院校)的就業指導工作,研究制定有關人員調配政策並實施。8、負責全區軍隊轉業幹部的接收安置與培訓工作,負責軍轉工作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負責軍轉幹部隨遷家屬安置工作。9、負責全區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和退休退職等管理工作。11、指導全區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指導全區就業服務機構工作,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制定全區就業服務事業規劃和勞服企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12、具體實施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綜合管理全區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管理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及鑑定,負責管理下崗、失業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推行就業準入制度。13、負責組織實施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規則,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行使國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14、負責和指導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勞動契約、聘用契約鑑證和集體契約審核工作。15、負責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指導企業深化內部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等政策,負責區屬國有企業主要負責人年薪制的實施工作。16、負責擬定和制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農保等社會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17、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全局政務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制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公文審核、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網路管理、提議案辦理、檔案、保密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公共事務、人事、勞動、工資、職稱、後勤管理等工作;綜合管理下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和財務審計等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負責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公務員登記、選聘制公務員錄用。一般行政職務設定、考核獎懲、轉正定級、辭職辭退、調配交流、負責轉業軍官接收、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轉業軍官隨遷家屬的安置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辦理以區委、區政府獎勵表彰的優秀公務員的表彰工作;負責公務員初任培訓、公務員培訓;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工作。參與全區機構改革總體方案的制定、組織實施工作;審核區級機關的職能配置、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協調區級各部門職責分工與職能調整,協調區級各部門與鄉鎮的事權劃分;審核鄉鎮機構編制分類;研究擬定全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改革方案,負責指導全區事業單位的機構改革工作;負責相當於副科局(科)級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的報批工作。承擔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核發區編委、編委辦檔案;組織調查研究和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制訂編委內部管理的有關制度;負責審核區直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單位的編制和人員;下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計畫;負責審批全區機關、財政定額補助事業單位使用臨時工計畫;監督檢查人事計畫執行情況;負責事業單位的法人等級、統一代碼標識、賦碼等方面的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年報工作。

人力資源開發與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全區人才資源的規劃、預測,人才流動與開發的管理協調,指導、發展、規範人才市場,綜合管理人才交流、人才信息網路。開展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引進國外智力。綜合管理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全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考試及考前培訓工作。培訓、選拔學術和技術帶頭人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有突出貢獻專家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等。同時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單位和個人檔案整理、保管、轉移、檔案材料收集、甄別、歸檔、生成電子檔案;集體戶口掛靠;辦理畢業生轉正定級、職稱初定,評審初、中、高級職稱申報,考試報名出具相關證明等手續;出具各類以檔案為基礎的相關證明;為用人單位辦理人才引進;辦理因公出國政審;辦理大中專畢業生人事關係接收;為人事代理單位和個人提供人事政策諮詢,受理考核、培訓等人事管理業務;為大中專畢業生提供就業指導。

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科

負責全區勞動力資源的規劃、預測,管理協調勞動力流動與開發工作;指導、發展、規範職業介紹機構,擬定勞動就業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調整勞動關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和推行勞動契約制度和就業準入制度,依法管理勞動契約;負責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參與企業改制,負責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的審批工作;制定全區就業服務事業規劃和促進勞服企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實施;綜合管理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實施。負責技能等級的資格審查、報名及考試組織工作,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綜合管理全區企業職工和社會勞動力的職業技能開發、技術等級考核和培訓工作,負責制定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職業技能競賽的規劃和實施辦法,綜合指導全區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考核培訓中心、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工作,指導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工作。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權,指導和監督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組織實施勞動和社會保險監察工作。

工資福利離退休科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監督機關事業單位統發工資人員工資標準的執行;指導全區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審批困難補助工作;負責審批機關單位職工退休、退職,負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延長退休年齡和離退休費的審核,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技術等級聘用審核工作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連續工齡的確定;承擔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年報工作;制定並實施企業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工資集體協商等政策;指導和監督檢查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實情況。

社會保險科

擬定和制定全區城鎮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和農村養老保險的政策、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職能,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網路,查處基金管理的違紀案件;負責審批企業職工退休、退職,企業職工延長退休年齡和養老金的審核;職工視作繳費年限的確定;負責調整城鎮職工疾病、非因公死亡待遇及供養直系親屬和非因公傷殘職工的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負責調整精減退職職工、企業遺屬、計畫外長期臨時工等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負責指導全區工傷、生育保險制度改革工作,組織辦理和工傷認定、因工傷殘等級鑑定和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的醫療鑑定等工作。

政策法規與仲裁科

負責全區人事、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人事勞動政策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審核本局擬訂和出台的政策性檔案;指導監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行政執法;負責辦理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負責普法教育培訓工作。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衢江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為衢江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下屬副科級單位,現設有局長1名,副局長3名,專職黨支部副書記1名。內設辦公室、養老保險科、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科、農村養老保險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管理中心)、參保登記科、財務科和稽核科等八個職能科室。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主管部門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社會保險政策;組織實施衢江區社會保險工作計畫,負責各項保險業務工作的日常管理,承辦全區各項社會保險和代辦各類社會保障業務。負責向地稅部門提供相關社會保險費應徵數據,按時擬付各項社保基金。負責辦理單位及個人參加社會保險以及關係轉移、終止、中斷等手續,統一核定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審核醫療、工傷、生育等費用,並按時足額支付。負責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繳費以及養老金核定、發放工作。負責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參保、繳費以及醫療報銷費用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承辦被征地人員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負責建立各項社會保險業務台帳,實行社會保險各帳、卡、冊的檔案化、計算機化管理。負責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村(社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社會保險會計、統計等工作。

就業管理服務局

衢江區就業管理服務局於1986年8月建立,原單位名稱為“衢縣勞動服務公司”(衢縣政〔1986〕106號)、“衢縣就業管理服務處”(衢編〔1990〕7號),2003年5月更名為“衢州市衢江區就業管理服務局”(衢江編〔2003〕2號)。主要職能:全面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和國家的就業方針及省、市、區政府制定的各項就業政策;不斷探索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人力資源市場和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為勞動者就業提供良好的服務;落實促進就業再就業各項政策,統籌協調做好就業再就業扶持,開展充分就業社區、村創建活動,對城鄉就業困難人員(特別是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低保戶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工作;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和城鎮下崗失業人員、被征地農民就業再就業和創業培訓;負責城鄉失業人員的登記管理和就業統計;負責失業保險費征繳、失業保險基金管理、失業保險金核發等。

領導班子

吳水標 衢江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蔡祥雲 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齊惠中 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錢 江 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林關炎 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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