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衢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統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振興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全市產品質量狀況。

主要職能

(一)統一管理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負責質量巨觀管理工作;組織推進質量振興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研究分析全市產品質量狀況。

(二)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三)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全市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四)統一管理全市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

(五)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產品質量監督相關政策、措施;組織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管理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

(六)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開展風險監測工作;按職責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環節進行行政許可及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八)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負責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投訴、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負責本轄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執行情況,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

(十一)領導和管理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局); 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

(十二)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調研、檔案起草、重要會議組織以及政務信息、新聞宣傳、檔案、保密、安全,辦公自動化及議案、提案辦理等政務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後勤等日常事務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科技發展規劃、計畫;監管本系統國有資產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制訂經費分配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財務審計工作;編制基建、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負責管理統計分析、技術開發、科研項目建設;指導質監系統技術機構的改革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指導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分局)組織人事、宣傳教育、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協助黨委管理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本系統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幹部的調配、任免、考核、獎懲事宜;負責本系統單位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教育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職業資格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鑑定等工作。
監察室
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案件和違紀違規問題的查處工作;受理本系統黨員幹部及其工作人員的舉報、控告、信訪、申訴;制訂並督促執行機關工作制度;協助做好本系統黨風廉政、行風建設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制處(行政審批處)
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草擬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受理行政複議;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指導法制宣傳和對執法人員專業培訓、考核工作。
質量與標準化處
組織和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名牌戰略,協調名牌評價工作;研究分析報告全市產品質量狀況,制訂並實施本市質量發展規劃,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行質量誠信制度建設;組織開展重點產品質量趕超。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研究制訂推進標準化戰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工作;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產品質量監督稽查處
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制度,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後處理工作;負責本轄區纖維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負責區域性和行業性產品質量整治;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按照分工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

計量與科技評管處
組織實施計量、認證認可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器具,組織開展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全市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組織開展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調解工作,實施強制計量檢定;監督管理轄區內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和檢驗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管理計量授權、計量標準;承擔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指導全市企事業單位開展合格評定工作。負責全市系統科技信息工作。提出本系統技術機構建設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科技成果評審獎勵和推廣等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開展技術合作、學術交流等活動。聯繫駐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環節進行行政許可和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發證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食品生產監督管理處
依法承擔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工作;負責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活動進行監督管理;配合開展風險監測工作;組織處置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對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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