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概況
1994年7月,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1997年9月,衢州市各級國稅部門依法獨立履行職責。負責全市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以及國家制定的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本級內設十一個處室和直屬分局、稽查局兩個直屬機構和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二個直屬單位。根據國稅系統垂直管理體制,下轄江山、龍游、常山、開化四個縣(市)國家稅務局,負責105000個登記納稅戶的徵收管理。
衢州市國稅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750人,其中黨員421人,團員115人,占幹部比例71.47%;本科以上學歷219人,專科以上學歷408人,占總人數的83.6%;35歲以下的青年幹部263人,占幹部比例的35.06%,是一支朝氣蓬勃,富有生機和活力的隊伍。
幾年來,全市國稅系統在省國家稅務局和衢州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收好稅、帶好隊”為主線,融會貫通地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稅、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堅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全面加強稅收管理,狠抓幹部隊伍建設,圓滿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全市國稅事業取得長足發展。
全市國稅系統2010年度主要有獲總局、省局以下各項榮譽:
一、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國稅發〔2010〕99號):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二、中華全國總工會模範職工小家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三、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一級達標單位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
四、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團支部
五、省級青年文明號(浙國稅教〔2010〕13號):
龍游縣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常山縣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六、全省稅務系統文明單位(浙國稅教〔2010〕14號):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處
龍游縣國家稅務局
江山市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
七、全省稅務系統征管法及實施細則統一考試受表彰個人(浙國稅教〔2010〕18號):
葉義賓 鄭水軍 嚴青林 俞豪
市局領導
姓 名:葉永青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 工:主持全面工作
姓 名:姜國光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徵收管理處、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柯城稅務分局、衢江稅務分局
姓 名:方誌良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財務管理處、政策法規處、所得稅處、稽查局(公安聯絡室)
姓 名:羅根壽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納稅服務處、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貨物和勞務稅處
姓 名:方曉青
職 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工會、團委、婦委會
姓 名:李志義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收入核算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
姓 名:項建華
職 務:副調研員
分 工:協助分管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市局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經濟稅源和省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非銀行系統金融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七、負責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八、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九、負責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賦予的有關許可權,負責完成交辦事項。
直屬分局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現有幹部職工103人,承擔著衢州市本級、巨化、柯城區和衢江區2.2萬戶納稅人的國稅征管工作,2003年共組織國稅收入53888萬元,完成了年度計畫的107.44%,比上年增長18.5%。分局自成立以來,在市國稅局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堅持把“聚財為國,執法為民”作為稅收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隊和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以組織稅收收入為中心,規範管理為基礎,強化“七率”考核為手段,加強幹部隊伍建設為保證,倡導與時俱進的稅收工作思路,求真務實,勤勉工作,增強責任,最佳化服務,力創一流工作佳績,一流文明單位,一流幹部隊伍。
每年,分局不僅全面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工作任務,受到了上級領導的充分肯定,而且,精神文明創建工作也躍上了新台階:2002年度,被國家稅務局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榮譽稱號;工會工作也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模範職工小家”榮譽稱號。
按照機構設定要求,目前,分局設有綜合科,綜合業務科,管理一、二、三科,辦稅服務科和納稅評估科7個職能科室,同時,結合分局稅收管理實際,科室下設了所得稅外稅管理組、個體管理組、發票管理組和稅務登記組4個職能組。按照“分工負責,明確職責,相互配合,統一協調”的崗責體系,該局受理著轄區範圍內納稅人從稅務登記管理、發票管理、納稅人分類管理、日常稅收管理及納稅評估等稅務事項,並以規範、文明的良好形象為納稅人提供著優質的服務,為衢州經濟的快速發展譜寫新的篇章。
縣局簡介
開化縣國家稅務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位於錢塘江的源頭開化縣境內,這裡山清水秀,風景優美,有“山水靈秀境、詩畫錢江源”的美妙意境,純樸的民俗風情賦予了開化國稅人求實的性格和務實的作風。近年來,開化國稅在省局和衢州市局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帶好隊、收好稅”這個主題,全面落實“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的十六字方針,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總攬全局工作,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不斷開創出稅收工作新局面。
1997年8月27日,開化縣國家稅務局單設,現全局共有8個科室、2個直屬單位,正式在編幹部119人,其中公務員116人,離退休幹部17人,幹部職工平均年齡42歲。大專學歷以上人員109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91。6%。在職黨員74人,是一支年紀輕、素質高、戰鬥力強的幹部隊伍。
江山市國家稅務局
一、機構、組織設定情況
內設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計畫徵收科等8個科室和稽查局、信息中心2個直屬機構。
設立黨組一個,內設機關黨委一個,下設黨支部8個。工會、婦委會、團委組織健全。
二、人員情況
目前,江山國稅局正式在冊幹部職工154人,其中公務員146人,還有離退休幹部職工41人,全體幹部職工平均年齡40歲。女幹部職工28人,占18.18%。學歷情況,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生91人,專科生51人,;在讀的研究生2人、大學本科6人。大專學歷以上人員145人,占全局幹部職工總數的94.16%。在職黨員85人,團員3人。黨組成員5人,副書記、副局長徐宗祥(主持工作),副局長李安民、胡云輝,紀檢組長王元洪、總經濟師應益忠。
三、辦公情況
辦公地點設江山市中山路148號。國稅辦公大樓於1998年11月動工,2001年5月順利竣工,建築面積5641平方米,局部9層、主體7層。建築面積600平方米的幹部食堂於2004年1月份投入使用。
人員全部集中在一幢大樓辦公。二樓為辦稅大廳、計畫徵收科,三樓為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政策法規科,四樓為局領導、辦公室,五樓為人教科、稽查局、信息中心,六樓為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
龍游縣國家稅務局
龍游縣國稅局於1994年設立。1997年9月稅務機構進一步分設,國稅工作正式獨立運作,在省、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廣大納稅人的積極配合下,我局知難而進,團結拼搏,連年都圓滿完成了上級賦予的各項稅收工作任務,有力地支持了龍游地方經濟的發展。
一、幹部隊伍情況
我局現有幹部142人,其中離退休幹部22人,在職幹部120人,基本實現幹部年輕化、知識化、革命化;全局35歲以下幹部有40人,占在職幹部的33.3%;大專以上學歷幹部有114人,占在職幹部的95%;取得中級職稱有56人,占在職幹部的46.7%;中共黨員79名,占在職幹部總人數的65.8%;團員12名。幹部隊伍政治、業務整體素質逐年提高,我局連續在2001年、2002年全縣經濟主體評議經濟執法服務部門活動中,綜合評議成績名列全縣42家被評議單位之首,2003年、名列22家垂直管理單位之首;2004年、2005年被龍游縣委縣政府評為“最滿意單位”,在2000年被龍游縣委、縣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2002年被衢州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2005年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辦稅服務廳自1995年已連續十一年被團中央、國稅總局授予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下屬稽查局在1998年、1999年被省國稅局授予“文明單位”稱號。
二、機構設定情況
我局在機構、編制、經費、領導幹部的職務審批等四個方面實行垂直管理。局領導班子由六位同志組成,田亮同志任黨組書記、局長,龔岳成、童卓茹、傅建明同志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東高同志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士軍同志任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局機關內設九個科室,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科一科、稅源管理二、三科、計畫徵收科,以及稽查局、信息中心二個直屬單位。
常山縣國稅局概況
常山縣國稅局現有在編正式幹部職工91人,其中黨員65人,占71%,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0人,占99%,其中研究生學歷3人,本科59人。縣局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法規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計統徵收科等內設機構,還設有一個派出機構稽查局和一個事業單位計算中心。
自國、地稅機構進一步分設以來,我局緊緊圍繞省、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思路,認真貫徹“帶好隊,收好稅,促發展”的稅收工作思路,緊扣新時期全省國稅64字工作要求,提出了“制度先進,管理科學,執法規範,服務優良,健康向上,作風硬朗,環境優美,配置合理,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優質高效,生活安康”的48字常山國稅發展總體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三個文明協調發展的原則,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做到依法行政、規範執法,連年全面完成稅收任務,2005年組織收入12756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9.83%,同比增長32.02%;2006年的稅收計畫為14350萬元,預計完成15800萬元。
機構設定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是衢州市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設定內設機構13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2個、事業單位2個。1、內設機構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定13個內設機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8)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9)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人事教育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掛靠人事教育處,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根據工作需要,可在納稅服務處加掛納稅服務中心的牌子。
2、直屬機構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按照《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規範稽查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的請示》(浙國稅人〔2008〕52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規範稽查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的批覆》(國稅函〔2008〕602號),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和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管理科、徵收管理一科、徵收管理二科、徵收管理三科。
(3)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一科、綜合業務二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監察室。
3.派出機構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定2個派出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柯城稅務分局
承擔柯城區範圍內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柯城稅務分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監察室。
(2)衢江稅務分局
承擔衢江區範圍內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衢江稅務分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監察室。
4.事業單位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定2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