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司法與中國傳統法律秩序

第二章“個案的研究:衡平司法在實踐中的體現”。 第四章“衡平司法的手段——司法技術與邏輯運用”。 第五章“中國傳統的衡平司法與英國衡平法”。

內容介紹

本書試圖立足於法律文化,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研究方法,通過動態的司法個案分析和文化思考,研究中國傳統司法的基本理念和制度運作,探索傳統的糾紛解決機制及其價值追求之特質,以期揭示通過“衡平”司法所反映出來的中國傳統法律秩序的真實狀況,從而能夠對現代中國的司法改革乃至法制建設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鑑。這一論題無疑具有豐富的學術價值和理論意義。
作者認為,傳統中國社會裡的司法官關於糾紛認知及其處理樣式的模式是十分獨特的:他們是以建立或者恢復一種穩定、和諧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為根本的著眼點,來看待和解決現實的糾紛(特別是民事糾紛)。在這些司法官看來,重要的是解決糾紛,而不是企圖通過具體的糾紛解決來建立一套旨在影響當事人和其他人的未來行為規則。在此糾紛認知背景之下,支撐司法官價值判斷的是一種“衡平”的理念與精神。這裡的“衡平”概念雖然與英國衡平法有著某種共同含義,但它並非是外來的語彙,尤其是其普適性的意義完全有著一種本土化的淵源。“衡平”概念可以作為探索和研究中國傳統司法文化內在邏輯與意義結構的重要工具,用其來描述中國古代司法的理念和運作以及整個社會法律秩序的真實圖景,是頗為恰當的。本書的研究就是以“衡平”理念為基本理論立足點,以“衡平司法”為主題的。
簡而言之,中國傳統司法中的“衡平”,是指司法官在天理、國法、人情、風習等的支配和綜合作用下,對案件作出合於現實理性需要的適當性處理,其結果常常是對於國家實定法規則的一種“技術性”規避。所謂的“衡平司法”,實質上就是司法官盡其可能地權衡他所面臨的所有社會條件,而作出的能夠最大限度地達到和諧與均衡的判斷的過程。衡平司法是中國人治社會中法律與道德有效運作的潤滑劑,它對於建構和維繫傳統社會法律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書除導論、結論外,正文共分為六章,其主要內容為:
第一章“中國傳統司法的性質與衡平司法的產生”。在概要地分析近代以來“司法”的概念和西歐前近代社會司法發展狀況的基礎上,總結了中國傳統司法的特性,重點研究、分析了衡平司法在中國傳統社會產生的歷史和文化背景及其實際意義。
第二章“個案的研究:衡平司法在實踐中的體現”。通過古代尤其是清代的司法個案分析,說明衡平司法在刑事、民事兩類案件中的具體運用和體現。
第三章“衡平司法的價值取向”。從情理、無訟、禮義、仁愛、去私、為公、自然天道觀等方面具體剖析了衡平司法背後的基本價值理念。
第四章“衡平司法的手段——司法技術與邏輯運用”。通過研究司法官對於司法技術和邏輯推理的運用狀況,揭示衡平司法賴以實現的技術手段。同時,對英國判例法的技術與邏輯運用進行了比較分析。
第五章“中國傳統的衡平司法與英國衡平法”。本章試圖從歷史發展、哲學基礎、價值理念、糾紛認知和處理樣式以及法律職業等方面,對中國傳統社會的衡平司法與英國的衡平法進行比較,從而從一個側面闡明兩者的異同及其原由,說明傳統中國的司法和審判乃是具有其自身獨特價值的構築社會秩序的方式。
第六章“缺失與陷落:衡平的悖論與傳統司法的困境”。傳統社會中廣泛存在的貪污腐敗、刑訊主義以及幕吏擅權等司法弊害,不僅有礙於實現真正的衡平社會效應,而且造成了妨害法律正常運作、破壞法律秩序的後果。司法衡平的普遍性的缺失,與中國深厚的官僚政治背景和泛道德主義的文化傳統的深刻影響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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