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分權
行政處分權是行政監察機關的職權之一,指監察機關根據案件調查和監察檢查的結果,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應給予行政處分的,直接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權力。《行政監察法》第24條規定,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分的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建議,也可以直接給予行政處分。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處理程式的規定辦理。
行政處分權是行政監察機關的職權之一,指監察機關根據案件調查和監察檢查的結果,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應給予行政處分的,直接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權力。
行政處分權是行政監察機關的職權之一,指監察機關根據案件調查和監察檢查的結果,對監察對象違法違紀應給予行政處分的,直接作出行政處分決定的權力。《行政監察法》第24條規定,違反行政紀律依法應當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行政處分的可以向主管機關提出建議,也可以直接給予行政處分。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處理程式的規定辦理。
(二)給予開除留用察看、開除行政處分的,由市監察局提出建議,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作出行政處分決定。 (二)給予開除留用察看行政處分的,由區、縣監察局提出建議...
行政契約是現代行政法上較為新型且重要的一種行政管理手段。行政契約它引進了公民參與國家行政的新途徑,通過行政契約,普通公民可以以積極的權利方式而不僅僅是負...
兩大特點 受案範疇 適用原則 訴權問題 區分標準行政違約是目前中國行政法學界理論研究中的一個盲點,在此對行政違約的原則,行政違約的構成及行政違約責任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背景知識 行政契約 違約探究 行政責任 解決方法行政強制法草案規定,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管理的過程中,依法對公民人身自由進行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產實施暫時性控制的措施。
釋義 類別 可訴性 一般程式 特殊程式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是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應當暢通反映渠道,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報、控告和投訴提供便利。
修正本 內容(一)審查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 第二十一條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應當加強對行政執法機關行政不作為情況的監督檢查。 (九)不按規定執行行政執法監督機...
《甘肅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是2009年甘肅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規章,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3.當行政契約規定的行政主體變更契約的情形出現時,行政主體可單方面變更契約一般來說,行政主體對行政契約單方面的變更是其一種當然的權利,不用在契約中作出規...
行政契約變更的理由 行政契約變更的條件 行政契約變更的程式 行政契約變更的法律後果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