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新區域新經濟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融通新區域新經濟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融通基金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投資目標

本基金按照“區域優勢”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兩條投資主線篩選符合條件的優質上市公司,分享中國區域經濟成長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的投資機會,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股指期貨、權證等權益類金融工具,債券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包括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企業債、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券(含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小企業私募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1、大類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大類資產配置策略主要是通過對巨觀經濟周期運行規律的研究,基於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巨觀及市場分析,確定組合中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規避系統性風險。本基金對大類資產進行配置的策略為:在經濟的復甦和繁榮期超配股票資產;在經濟的衰退和政策刺激階段,超配債券等固定收益類資產,力爭通過資產配置獲得部分超額收益。
2、股票投資策略
本基金所定義的“新區域新經濟”是指從區域經濟優勢地區和戰略新興產業兩個維度篩選並分析相關行業和上市公司,從中挑選優質的、具備卓越商業模式和較強競爭力的優質企業。
(1)區域經濟優勢地區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區域經濟優勢地區界定為國家“十二五”規劃所提出的“大長三角經濟圈”、“環渤海經濟圈”、“珠三角經濟圈”三大區域經濟優勢地區。“大長三角經濟圈”以上海為中心,南京、杭州為副中心,包括上海市、江蘇省八市和浙江省六市,共十五市加浙江台州市,即“15+1”城市群。“環渤海經濟圈”以京津冀、山東半島為核心,包括河北、遼寧、山東三省,北京和天津兩市,即“3+2”。“大珠三角經濟圈”以珠江三角洲為中心,包括廣東、福建、江西、湖南、廣西、海南六省和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即“6+2”。
(2)戰略新興產業的界定
本基金所指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界定為國家“十二五”規劃所提出的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車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3)個股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採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依靠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個股精選。基金經理將結合定量指標以及定性指標的基本結論選擇具有競爭優勢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股票,組建並動態調整本基金股票庫。基金經理將按照本基金的投資決策程式,審慎精選,權衡風險收益特徵後,根據市場波動情況構建股票組合併進行動態調整。
定量的方法主要基於考核其量化指標,包括:市淨率(P/B)、市盈率(P/E)、動態市盈率(PEG)、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等,並強調絕對估值(DCF,DDM,NAV等)與相對估值(P/B、P/E、P/CF、PEG、EV/EBITDA 等)的結合。
定性指標主要包括考核指標戰略定位、公司經營團隊能力、治理結構完善程度、研發效率及研發轉換率、核心技術或商業模式等多重指標。基金通過一系列的定性指標來判斷公司的核心價值與成長能力,選擇具有良好經營狀況的上市公司股票。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債券投資方面,通過深入分析巨觀經濟數據、貨幣政策和利率變化趨勢以及不同類屬的收益率水平、流動性和信用風險等因素,貫徹“自上而下”的策略,採用三級資產配置的流程。
(1) 久期管理
根據對利率趨勢的判斷以及收益率曲線的變動趨勢確定各類債券組合的組合久期策略。
(2) 類屬配置與組合最佳化
根據品種特點及市場特徵,將市場劃分為企業債、銀行間國債、銀行間金融債、可轉換債券、央行票據、交易所國債六個子市場。在幾個市場之間的相對風險、收益(等價稅後收益)進行綜合分析後確定各類別債券資產的配置。具體而言考慮市場的流動性和容量、市場的信用狀況、各市場的風險收益水平、稅收選擇等因素。
(3)通過因素分析決定個券選擇
從收益率曲線偏離度、絕對和相對價值分析、信用分析、公司研究等角度精選有投資價值的投資品種。本基金財產力求通過絕對和相對定價模型對市場上所有債券品種進行投資價值評估,從中選擇暫時被市場低估或估值合理的投資品種。
(4) 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是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發行和轉讓,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公司債券。由於其非公開性及條款可協商性,普遍具有較高收益。本基金將深入研究發行人資信及公司運營情況,合理合規合格地進行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投資。本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密切監控債券信用等級或發行人信用等級變化情況,盡力規避風險,並獲取超額收益。
本基金重點關註:期限相同或相近品種中,相對收益率水平較高的券種;到期期限、收益率水平相近的品種中,具有良好流動性的券種;同等到期期限和收益率水平的品種,優先選擇高票息券種;預期流動性將得到較大改善的券種;公司成長性良好的可轉債品種;轉債條款優厚、防守性能較好的可轉債品種。
4、金融衍生工具投資策略
在法律法規許可時,本基金可基於謹慎原則運用權證、股票指數期貨等相關金融衍生工具對基金投資組合進行管理,以控制並降低投資組合風險、提高投資效率,降低跟蹤誤差,從而更好地實現本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投資股指期貨將根據風險管理的原則,主要選擇流動性好、交易活躍的股指期貨契約。本基金力爭利用股指期貨的槓桿作用,降低股票倉位頻繁調整的交易成本。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1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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