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民防辦公室

5、負責本區民防工程平時利用、拆除報廢的管理;負責公用民防工程的維護管理;監督檢查其他民防工程的維護管理。 8、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民防行政執法工作。 副主任分管工程科,聯繫區民防工程管理所。

機構職能

1、
2、根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研究制訂本區有關預防空襲方案及其實施計畫,負責編制本區的防空警報建設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區抗災救災預案和保障計畫,編制本區災害性化學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民防工程建設規劃、民防通信整體規劃。
3、監督檢查本區城區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組織民防指揮所、防空通訊網、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本區防空襲演習和防空警報試鳴。
4、參與本區地下交通幹線、地下公共設施的規劃檢查;按照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許可權審查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依法收繳民防工程建設費,並納入民防經費預算統籌安排。
5、負責本區民防工程平時利用、拆除報廢的管理;負責公用民防工程的維護管理;監督檢查其他民防工程的維護管理。
6、組織、指導、協調民眾防空應急救援組織工作;負責組建和訓練民防特種救援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隊;會同有關部門收集本區發生的災害、災害性事故及其應急救援處置情況;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
7、組織、指導、協調本區民防宣傳教育工作,並負責督促、檢查;組建、培訓民防志願者隊伍。
8、負責組織、實施本區民防行政執法工作。
9、負責本區機關的通訊保障。
10、負責對本區人民防空和抗災救災資金、物資的管理,加強對本系統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11、依法管理本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審批,負責地震工程安全評價的監管,負責本區地震知識的宣傳和地震觀察點信息的收集、負責抗震救災預案的編制。
12、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3、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宣一洲 主任、黨工委書記
全面主持辦各項工作,分管黨工委辦公室、秘書科,聯繫區民防工貿公司、上海滾鍍一廠。
劉文富 副主任
分管工程科,聯繫區民防工程管理所。
鄭偉波 副主任
分管指揮科,聯繫區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孫偉群 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分管黨工委辦公室、秘書科。

機構地址

上海市虹口區民防辦公室地址:飛虹路518號2號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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