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姬墓[范成大詩作]

《虞姬墓》是南宋詩人范成大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該詩第一、二句寫虞姬、戚夫人不能得到“英雄”夫君的庇護,最為可憐。第三、四句比較二人的結局,凸顯戚夫人命運更為悲慘。相比於其它詠虞姬的詩歌,此詩別有意味,採用對比的手法,通過對比虞姬、戚姬,項羽、劉邦,不但表現了對“弱女”命運的同情,還表現了對“英雄”的諷刺。

作品原文

虞姬墓

在虹縣下馬鋪北三十七里。

劉項家人總可憐 ,英雄無策庇嬋娟 。

戚姬葬處君知否 ?不及虞兮有墓田 。

注釋譯文

詞句注釋

①虞姬墓:虞姬,項羽的愛妾,項羽垓下被圍,虞姬拔劍自盡。項羽突圍,倉皇出走,途中築冢葬之。椐唐代張守節《史記正義》引《括地誌》載:“虞姬墓在濠州定遠縣東六十里,長老傳雲項羽美人冢也。”定遠虞姬墓,又稱嗟虞墩。但定遠虞姬墓今已不存。現存靈璧虞姬墓,在今安徽靈璧縣城東十五里。宿(縣)泗(縣)公路南側。范成大所題即靈璧虞姬墓。此詩由全國書法家協會常務副會長劉炳森書寫,刻碑立於虞姬墓碑廊中。

②虹縣:今安徽泗縣。

③劉項:指劉邦、項羽。家人:一家人,此指寵姬。

④策:計謀。嬋娟:容貌美好的樣子,借指美女。東漢張衡的《西京賦》有:“嚼清商而卻轉,增嬋娟以此豸。”唐人孟郊有《嬋娟篇》: “花嬋娟,泛春泉。竹嬋娟,籠曉煙。妓嬋娟,不長妍。月嬋娟,真可憐。”

⑤戚姬:劉邦的寵姬。劉邦死後,戚姬被劉邦的正妻呂后砍斷手足,挖去眼睛,搞聾耳朵,灌吃啞藥,置於廁中,命曰“人彘”,迫害至死。

⑥虞兮:虞姬啊。項羽《垓下歌》有“虞兮虞兮奈若何”句。墓田:墓地。

白話譯文

虞姬墓 在虹縣下馬鋪以北三十七里處。

高祖霸王的愛妃寵姬最叫人憐惜,英雄們沒法保護自己的美妾愛妻。

戚夫人的屍骨有誰知道埋在哪兒?怎比得虞美人好歹有塊葬身之地。

創作背景

范成大於乾道六年(1170年)閏五月,出使金朝,沿途寫了七十二篇七言絕句和一卷日記《攬轡錄》,這首詩是其中第三首。范成大行至泗州,過虞姬墓,感嘆如英雄如劉、項亦不能庇護弱女子,遂作此詩。

作品鑑賞

整體鑑賞

這首詩是借題發揮的詠史詩,以虞姬墓為興發的開端,最終聯繫到當年的楚漢爭霸,歷史視野在敘述中逐步開闊,詩歌的內蘊也在議論中深化升華。

作者簡敘劉邦與戚夫人、項羽與虞姬的事後議論。開篇第一句作者就表明自己的態度——“劉項家人總可憐”。為了揭示“可憐”,作者在第二句進一步說“英雄無策庇嬋娟”。他將虞氏及戚夫人加以比較,看到了二人的共同點是“英雄無策庇嬋娟"。清人王曇亦有“戚姬脂粉虞姬血,一樣君恩不庇身”之句。

在第三、四句,詩人又提出了虞氏及戚夫人的不同之處——“戚姬葬處君知否?不及虞兮有墓田”。詩人就有墓無墓詠嘆,認為有“墓田”的虞姬還較為幸運,而戚夫人下場更慘,連塊“墓田"都沒有。

作者通過戚夫人與虞姬的對比,凸顯出戚夫人的命運更為悲慘,同時也折射出劉邦雖然最後稱帝,但是作者對其評價並不高。單從項羽、劉邦身邊女子最後的命運,就看出兩人為人上的區別。項羽因為敗亡不能庇護虞姬脫險,而劉邦勝利了卻也不能夠庇護戚姬不死,甚至不如虞姬,還有人立墓。

歷代歌詠虞姬的詩歌很多,基本上是讚嘆或惋惜的,各自角度不盡相同,而此詩別有意味,詩中表現了對“英雄”的諷刺,對“弱女”命運的同情。

名家點評

清末民初國學家王文濡《歷代詩文名篇評註讀本》:“帝王之力,不能庇一妻子。作者於此有無限感慨。”

鄭州輕工學院副院長陳江風《走進格律詩殿堂:格律詩創作與吟詠》:本詩是引用古人相為比喻之例。引項羽寵姬虞姬與漢高祖劉邦的戚姬相為比況,揭示了權力與地位蒼白、無力的一面。

作者簡介

范成大(1126~1193),南宋詩人。字致能,又字幼元、友生,號山中居士,又號石湖居士,蘇州吳縣(今屬江蘇)人。紹興年間進士,歷任知處州、知靜江府兼廣南西道經略安撫使、四川制置使、參知政事等職。曾使金,堅強不屈,幾被殺。晚年退居故鄉石湖,卒諡文穆。其詩題材廣泛,與陸游、楊萬里、尤袤齊名,稱“中興四大家”或“南宋四大家”。又工詞,文賦也享有盛名。著作頗富,傳世作品有《石湖居士詩集》《石湖詞》《桂海虞衡志》《吳船錄》《吳郡志》等,存詩1900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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