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蘭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電,承辦上級來文來電。

管轄區域

蘭陵縣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電,承辦上級來文來電。
(三)承辦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策。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
(六)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報送重要信息;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七)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縣政府領導政務活動的組織安排、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各鄉鎮和社會各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負責或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九)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十)負責行政事務工作,為縣政府領導服務。
(十一)負責僑務工作,加強對外聯絡溝通。
(十二)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適用對象

根據有關規定,管理縣政府法制局、縣政府招待所,協同縣委辦公室管理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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