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溝窪蓄滯洪區

蘭溝窪蓄滯洪區

蘭溝窪位於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北支下游地區,東有白溝河,南及西南有南拒馬河,為兩河大堤圍繞,形成封閉窪地,行政歸屬於河北省保定市的定興縣和高碑店市。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地面比降約1/5000左右。擔負滯洪、滯瀝雙重任務,承擔白溝河、南拒馬河超標準洪水,並接納永定河向小清河分洪下泄入白溝河超量洪水。

概述

蘭溝窪位於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北支下游地區,東有白溝河,南及西南有南拒馬河,為兩河大堤圍繞,形成封閉窪地,行政歸屬於河北省保定市的定興縣和高碑店市。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地面比降約1/5000左右。擔負滯洪、滯瀝雙重任務,承擔白溝河、南拒馬河超標準洪水,並接納永定河向小清河分洪下泄入白溝河超量洪水;蘭溝窪流域瀝水較大時,超過倒虹吸排水,瀝水需匯集於蘭溝窪臨時停滯。運用機遇10-20年一遇。

歷史狀況

蘭溝窪是由天然河道切割而成,歷史上曾多次滯洪,對保護清北廣大地區以及天津市的防洪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據記載:1956年運用該窪滯洪,東馬營最高水位達16.38米,滯洪量為2.0億立方米,淹沒時間長達12天,新城(現高碑店市)、定興兩縣的8個鄉(鎮),124個村,11.0萬人受災,淹沒耕地20.8萬畝,倒塌房屋62萬間,死亡16人;1963年該窪滯洪,東馬營最高水位達16.08米,滯洪量約2.0億立方米,淹沒達10天,新城(現高碑店市)、定興兩縣10個鄉(鎮)、170個村,10.7萬人受災,淹沒耕地20餘萬畝,倒塌房屋1.3萬間,傷27人,死亡13人。

運用預案

蘭溝窪在流域補充規劃中,設計滯洪量2.0億立方米,相應東馬營水位為16.60米,淹沒面積120平方公里。考慮到蘭溝窪擔負接納永定河向小清河分洪下泄洪水,蘭溝窪應充分發揮滯洪作用,最高水位按17.50米計(東馬營處堤頂高程17.56米),受淹面積228平方公里(其中行洪區面積68.4平方公里),滯洪量3.23億立方米,窪底最低高程12.0米,一般底高程為13.0米。水位超過17.5米,在東馬營附近扒堤下泄。滯洪後,可利用排水倒虹吸及東馬營排水閘排出窪內積水。蘭溝窪蓄滯洪水位17.5米時,受淹村莊151個,人口11.08萬人,耕地16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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