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西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2、將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六)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項目。 (十)協調服務信息產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項目建設。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2號)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關於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區委發[2010]34號)精神,設立蘭州市西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區工信局),加掛“蘭州市西固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牌子,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將原區經濟委員會、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區鄉鎮企業管理局、區中小企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服務局)。
2、將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3、將原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的民爆器材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落實工業和信息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推進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體制改革和管理機制創新。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四)負責民爆器材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配合做好西固境內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國家、省、市對口部門用於駐區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資金使用情況;按規定的許可權審核上報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信息產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六)負責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協調實施有關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項目。
(七)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新材料、新能源、節能環保、信息產業等領域的規劃和標準,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指導企業品牌培育。
(八)負責協調實施全區裝備製造業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項目建設工作。
(九)負責協調全區節能減排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措施,負責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發展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指導循環經濟產業園區和項目建設。
(十)協調服務信息產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項目建設。
(十一)負責區屬國有、集體工業企業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推進非公有制企業的改革和產業結構、產品結構、組織結構的調整工作;指導企業開展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名牌創建工作。
(十三)協調指導非公有制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和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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