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衛生局

蘭州市城關區衛生局

蘭州市城關區衛生局是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3號)和《中共蘭州市城關區委、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城發〔2010〕26號)精神設立,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食品衛生許可以及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農村衛生工作;加強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

2.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屬醫療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機構和村衛生所)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區醫學科研和教育發展計畫,組織醫療科技攻關,推動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做好醫學教育工作。

(四)發展傳統醫學、民族醫學事業,推進中醫的繼承與創新,並納入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工作目標。

(五)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工作計畫,組織實施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

(六)擬訂全區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計畫,加強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七)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計畫,強化村級衛生所建設和管理。

(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落實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對各類傳染病、地方病和職業病的監測與綜合防治。

(九)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十)規劃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參與編制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

(十一)加強全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計畫,組織實施人才工程建設和學科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和職稱考評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城關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

事業單位

1.城關區健康教育所,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5名,其中領導2名,幹部3名。

2.城關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3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幹部2名。

3.城關區人民醫院,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278名,其中領導職數5名,幹部218名,工人55名。

4.蘭州中醫骨傷科醫院,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150名,其中領導職數5名,幹部119名,工人26名。

5.城關區二院,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65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幹部45名,工人16名。

6.城關區三院,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75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幹部54名,工人17名。

7.蘭州紅十字康樂醫院,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差額撥款。人員編制41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25名,工人13名。

8.城關區婦幼保健所,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45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37名,工人5名。

9.城關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科級建制,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100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幹部93名,工人3名。

10.拱星墩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10名(幹部編制)。

11.靖遠路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14名(幹部編制)。

12.青白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8名(幹部編制)。

13.伏龍坪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4名(幹部編制)。

其他事項

1.城關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科級建制,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6名,其中領導2名,幹部4名。

2.城關區紅十字會辦公室,事業性質,經費由區財政全額撥款。人員編制4名(幹部編制)。

3.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落實並執行職業衛生法規和職業衛生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做好職業衛生評價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市安監局頒發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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