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方案
根據甘肅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新組建的市司法局整合原市司法局職責和市政府法制辦職責。新成立的司法局作為平安蘭州、法治蘭州建設的重要力量,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主動適應形勢新變化和經濟發展新常態,把防控風險、服務發展、深化改革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提升司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組織起草全市司法行政法規、規章,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相關立法工作。(二)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勞動教養、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法制教育轉化和矯治康復工作。
(三)組織擬訂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負責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市普法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律師、法律顧問和公證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五)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和管理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八)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被暫予監外執行、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區服刑等五種罪犯的社區矯正工作。
(九)指導、監督和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依法對仲裁機構進行登記申報。
(十)負責國家司法考試蘭州考區考務及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市律師協會、公證協會、司法鑑定協會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幹部管理、考核、任免;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司法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核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和警銜評授工作;管理全市法律服務人員的職稱評聘工作;協助縣區管理司法局領導班子成員。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 曾效勇
局長:李自武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瑛
李瑛:男,中共黨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機關事務、後勤、財務管理、律師、司法考試、基層法律服務、基層司法行政、人民調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矯正和綜合治理工作。
分管辦公室、律師管理處、司法考試辦公室、基層工作處、社區矯正工作處、蘭州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律師協會。
黨組成員、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 黃嘉芃
黃嘉芃:男,中共黨員,局黨組成員、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強制隔離戒毒所)所長
負責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教育轉化、矯治康復工作。
主管蘭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蘭州市龔家灣強制隔離戒毒所、蘭州市法制教育學校、蘭州市矯治康復中心;分管市司法局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處。
副局長 曹純科
曹純科:男,民建會員,蘭州市司法局副局長
負責全市司法鑑定、行政執法監督、公證管理和法制建設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蘭州市公證處、蘭州市公證員協會,公證管理處、法制工作和司法鑑定管理處;
協管市依法治市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處。
黨組成員、副局長田禾
田禾:女,中共黨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援助、局系統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分管蘭州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處、法律援助工作處(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機關黨委。
協管局系統綜合治理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趙雲平
趙雲平:男,中共黨員,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負責局黨風廉政建設、紀律檢查、行政監察、信訪工作。
分管紀檢組、監察室。協管政治部、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處。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能
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綜合性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各處室及所屬單位的綜合協調;負責全系統專項經費和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的管理;管理、監督司法行政系統國債建設項目;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資產、財物管理、後勤保障及接待等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處職能(蘭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公民普及法律常識教育;指導檢查各縣區、各部門、各單位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對外宣傳工作;承擔市依法治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律師管理處職能
擬訂全市律師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政府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工作;擬訂企業法律顧問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負責律師事務所設立、變更、註銷以及律師執業準入的初審、申報;負責全市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的發放和年度考評工作;監管律師、律師事務所工作,指導市律師協會工作,指導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律師管理工作。
公證管理處職能
擬訂全市公證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指導管理全市公證法律服務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式,負責公證機構設立、變更、註銷以及公證員執業準入的初審和申報;負責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執業證的發放、年檢註冊和年度考核評估工作;負責全市涉外收養公證的審批工作,負責審查呈批全市涉台公證事務;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和公證協會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處職能
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法律援助服務;擬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管理和指導社團組織的法律援助工作;負責中央、省級轉移支付和市級法律援助專項經費的管理、監督和使用,開展社會法律援助資金的籌集工作;負責全市法律援助機構辦案人員的年檢註冊、業務培訓和表彰;負責“12348”法律服務熱線管理;組織開展法律援助社會宣傳;開展法律援助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勞動教養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處職能
監督檢查全市勞動教養和強制戒毒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指導對勞動教養和強制戒毒人員的管理、教育、警戒和強制治療等工作;規劃勞教場所的設定和布局;指導勞教場所的生產、基建、財務、裝備等工作;指導市矯治康復中心和市法制教育學校工作。
基層工作處職能(蘭州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司法助理員培訓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基層法律服務所的設立、審核和法律服務人員執業核准及執業證的年審註冊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