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紹
(1909-1995)河北省高陽縣人。1934年畢業於北平師範大學歷史系。1934~1949年在北平研究院史學研究所任副研究員。從1949年至今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原稱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其間,1952~1982年任北京大學考古專業教授,兼考古教研室主任。1978~1984年任考古研究所第三研究室主任。從1978年起為考古所學術委員會委員。1983年為北京大學考古系學術委員會委員。1979年當選為中國考古學會副理事長。1983年被任命為文化部國家文物委員會委員。蘇秉琦在北京大學歷史系考古專業主持工作的30年中,為辦好這個專業、培育考古人才,充實全國各地的考古隊伍作出了突出的貢獻。
蘇秉琦從1934年起在陝西省的渭河流域從事田野調查,並參加了寶雞鬥雞台墓地的發掘。在他所著的《鬥雞台溝東區墓葬》(1948)報告中,就周秦文化的面貌進行了分析,並且提出了先周、先秦文化的問題。1950年,參加了河南輝縣戰國墓的發掘和《輝縣發掘報告》的編寫工作。1954年主持了洛陽中州路(西工段)沿線的發掘工作,對認識洛陽地區的仰韶文化和商殷、兩周、漢唐各時期的物質文化面貌及其發展的階段性,是一項基礎性的有意義的工作。在《洛陽中州路(西工段)》(1959)報告的結語中,他運用地層學和類型學,對仰韶文化和商、周、漢、唐幾種不同文化遺存的分期和性質進行了理論性探索。其中對東周墓葬的分期研究,為建立中原地區東周墓葬的斷代標尺奠定了基礎。1957~1960年間,先後主持了河北省邯鄲市澗溝和龜台龍山-商周遺址、陝西華縣泉護村遺址和元君廟墓地以及洛陽王灣遺址的發掘,這些工作對揭示中原地區新石器時代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的面貌及其類型劃分,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他發表的《關於仰韶文化的若干問題》、《關於考古學文化的區系類型問題》、《考古類型學的新課題》等學術論文,就一些考古學文化的淵源、特徵、發展途徑等問題作了嘗試性分析,對中國新石器時代文化的區域分布的格局、系統等問題,提出了創見,並對此賦予研究方法的意義,在考古學界有廣泛影響。
蘇秉琦的主要學術論著還有《瓦鬲之研究》(1941)、以及一系列論文,其中主要的論文已被編集為《蘇秉琦考古學論述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