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瓊[南北朝時官員]

蘇瓊[南北朝時官員]

蘇瓊(?-?)字珍之,長樂武強(今河北武強)人。南北朝時官員。北魏時任東荊州刺史府長流參軍;北魏孝武帝永熙元年(532年),高澄開府儀同三司後,任命蘇瓊為刑獄參軍;後任南清河太守,使郡界安定,百姓無搶掠之憂。他清廉謹慎,從不接受別人的禮物,連瓜果等一概拒絕。在郡大興儒學,命令郡中官吏在公務之暇都去讀書,教導百姓在婚姻喪葬上要符合禮儀而儘量從儉。北齊文宣帝天保(550年—559年)中,郡中遭大水災,蘇瓊自己向富人借糧後再分發給饑民,使一千餘戶百姓安然渡過荒年。後調任廷尉正,不顧別人威脅,屢次平反冤案。在任徐州行台左丞、行徐州事時,破除不許隨意渡淮的禁令,使南、北物資得以交流。後任大理卿。北齊滅亡後出仕北周,為博陵太守。死於隋文帝開皇(581年—600年)初。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出仕為官

蘇瓊的父親蘇備,是北魏的官員,官至衛尉少卿。蘇瓊幼年時跟隨父親在邊境生活,曾經拜見東荊州刺史曹芝,曹芝開玩笑地問他說“:你想做官不?”蘇瓊回答說“:設立官職選人充任。並不是要人去找官做。”曹芝對他的回答感到驚異,便安排他做了自己府中的長流參軍。

北魏孝武帝永熙元年(532年),高澄以儀同的名號建府設定屬官,召蘇瓊為刑獄參軍,並經常鼓勵慰勞他。并州曾經有強盜出沒,長流參軍張龍追查此事。被懷疑為強盜的人經過拷問已經招認,丟失財物人家也都認定這些強盜,但是沒有找到搶劫的贓物。高澄把這個案子交給蘇瓊,要求他徹底審查,蘇瓊經過偵察,另外追查到真兇元景融等十多個人,同時也得到了贓物和證據,高澄大笑,對先前那些被冤枉為強盜的人說“:你們這些人如果沒有遇到我的好參軍,差一點被冤枉而死。”

治理地方

蘇瓊後來被任命為南清河郡太守,該郡盜賊很多,等到蘇瓊上任,犯法偷盜的事再也沒有發生過。有時外郡的奸詐不法之徒,擅自從南清河郡的地界經過,沒有不被捉送官府的。零縣人魏雙成,住處與京城地區的武城交界,丟失一頭牛,懷疑是同村人魏子賓所偷,便把他押送到郡上。但蘇瓊經過仔細審問,知道魏子賓不是偷牛賊,便把他放了。魏雙成說:“府君您把賊放跑,老百姓的牛去哪兒找呢?”蘇瓊沒有理睬他的話,暗中派人下去查訪,找到了偷牛的人。從此以後,百姓放牧牲畜都不加收檢,說:“只管交給蘇府君。”鄰郡的富豪將財物存放在南清河郡以躲避盜賊。冀州繹幕縣人成氏很富有,被盜賊追得很緊,就對他們說“:我的財物已經寄放在蘇公處了。”盜賊便離去了。平原郡有一個會法術的賊劉黑苟,招納黨徒,勾結海外。蘇瓊治下的百姓,和劉黑苟村子連靠村子而住,都沒有牽連進去。鄰郡的人因此佩服他的德行政績。南清河郡以前做過賊的一百多個人,都充為蘇瓊的耳目,民間好事壞事,甚至連官吏們喝百姓一杯酒,蘇瓊無不立刻知道。

蘇瓊生性清廉謹慎,從不拆看找他辦私事的信。和尚道研是濟州的沙門統(又稱僧統、道人統、都統、昭玄統,北魏所設以統監全國僧尼事務之僧官),財產極多。在郡中放了不少債。以前常請郡縣官吏幫他催債。等到他來求見時,蘇瓊已知他的意圖,見面就談論佛法。道研雖然為催債多次前來,都沒法說出口。他的弟子問其中的原因,道研說“:每次見到蘇府君,他就直接把我帶到青雲之中,哪有可能談論地上俗事?”師徒回家後,便焚燒了債券。

有個名叫乙普明的百姓,兄弟倆爭奪土地,多年沒有裁決。都各自尋找證人,竟有一百多個。蘇瓊把普明兄弟叫來,告訴眾人說:“天下難以得到的是兄弟,容易得到的是土地。如果讓你們得到了土地而失去了兄弟情誼,怎么樣呢?”說著便掉下了眼淚,那些證人也無不哭泣,乙普明兄弟磕頭請求讓他們出去再想一想,兩個人已經分開十年,現在又住在一起。

每年春季,蘇瓊召集大儒生衛覬隆、田元鳳等在郡學堂講學,郡吏們處理公務後的閒暇時間,蘇瓊都讓他們來讀書。當時人們把官署稱為學生宿舍。禁止不合禮法的祭祀。婚禮喪葬,也都要節省節約,遵守禮儀。另外養蠶的月份預先公布綿絹的長度式樣,徭役賦稅的先後次序也都明確規定。每當征派徭役時,蘇瓊總是先把事情辦好,郡縣官吏一般沒有因延誤而受到輕度處罰。當時其他州郡無不派人到南清河郡,詢問處理政事的方法。

北齊文宣帝天保年間(550年—559年),南清河郡內發大水,百姓受災,缺糧少食的有千餘家。蘇瓊把郡內有糧食的人家都召集來,親自向他們貸糧,全都分給那些挨餓的人。州府按戶徵收租稅,並且想追究貸糧的事,郡主簿對蘇瓊說:“雖然是可憐那些飢餓的百姓,恐怕還要連累府君。”蘇瓊說“:一人獲罪,而能救活千家,還有什麼值得怨恨的呢?”於是給朝廷上表陳述情況,使徵稅查問得以免除,受災人家也能平安生活。這些人撫愛兒女時都說“:是府君使你們活了下來。”蘇瓊在南清河郡六年,百姓都歸向他,所以沒有一個人向州申訴案情。前後四次上表報告政績,蘇瓊都名列最上等。後來因居喪離職,老朋友送來的財物,他一點也不接收。

任職京師

不久蘇瓊又出任司直、廷尉正,朝中官員都感嘆對他不公平。尚書辛述說:“蘇瓊為人正直,名實相符,不必憂慮他不能升遷。”

畢義云為御史中丞,任職以兇猛暴虐著稱,掌管司法的官員怕他,不敢有不同意見。蘇瓊審察案件務在公平,許多冤案得以昭雪,由大理寺來複查御史台的案件,是從蘇瓊開始的。他又遷任三公郎中。趙州及清河、南中郎府管區內不斷有人來告發謀反的逆謀,前後都交付蘇瓊審理,事情多得到申雪。尚書崔昂對蘇瓊說:“如果想要建立功名,應當再從別的地方考慮一下,如果還是經常為反叛的逆賊洗清罪責,莫非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看得如此輕?”蘇瓊嚴肅莊重地說:“我所昭雪的都是被冤枉的人,從來沒有放過反逆。”崔昂十分慚愧。京師的人為此流傳說:“斷決無疑蘇珍之。”

徐州查案

北齊孝昭帝皇建年間(560年—561年),封賜爵位安定縣男,徐州行台左丞,代理徐州刺史的職務。徐州城中五級寺突然被盜走銅像一百個,有關部門查問搜檢,周邊夜間守衛查到可疑蹤跡的,一共逮捕了數十人,蘇瓊一下把這些人全部釋放回家。寺院的僧人抱怨控告不給他們抓賊,蘇瓊讓僧人回去,說:“你們暫且回寺,得到佛像自會送來。”過了十天,了解到賊人姓名及其收存贓物的地方,直接去搜捕,人贓俱獲,賊人全部供認,僧人與百姓嘆伏不已。

促進貿易

以前的制度有“禁淮令”,不允許商販隨意渡河。淮南地區遭災,蘇瓊上表請求允許到淮北去糴糧。以後淮北百姓發生饑荒,他又請求允許通行淮南糴糧,於是商人得以往來,使淮河兩岸貨物得以流通,彼此都得到好處,水陸交通的便利,一直達到黃河以北。

晚年生活

後來蘇瓊出任大理寺卿,北齊滅亡後,他出仕北周,為博陵太守。隋開皇(581年—600年)初年死去。

軼事典故

蘇瓊懸瓜

蘇瓊任南清河太守六年,為官清明,廉潔自守,從未受贈。郡中人趙潁,官至樂陵太守,八十多歲辭官歸家。五月間,他摘了兩隻剛產的瓜,親自送給蘇瓊。趙潁仗著自己年紀大,竭力請求蘇瓊收留,蘇瓊於是把瓜留下,懸於屋樑之上,竟不切開。人們聽說蘇瓊接受了趙潁饋贈的瓜,也想進貢新摘的瓜果,來到門前,打聽到趙潁送的瓜仍放在那兒,便相視離去。

歷史評價

《資治通鑑》:“有司訊囚,莫不嚴酷,或燒犁耳,使立其上,或燒車釭,使以臂貫之,既不勝苦,皆至誣伏。唯三公郎中武強蘇瓊,歷職中外,所至皆以寬平為治。”

家族成員

父親:蘇備。

史籍記載

《北史》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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