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蘇州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智慧財產權(不含商標,下同)的法律、法規、政策、措施;起草市智慧財產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擬訂和實施市智慧財產權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及工作計畫。
(二)負責組織協調市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建立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工作體系;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縣級市(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負責市專利、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和技術秘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縣級市、區智慧財產權工作。
(三)牽頭協調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組織建立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牽頭組織開展市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工作;負責處理和調解市專利、著作權糾紛,依法查處相關侵權行為;負責建立市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機制,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維權援助計畫。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智慧財產權涉外方針、政策,研究國(境)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牽頭協調市涉外智慧財產權的相關事項,組織開展專利、著作權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等工作。
(五)研究確立市智慧財產權發展的重大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經濟、科技、文化等重大活動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審核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重大科研項目、經濟活動和文化創作中的智慧財產權狀況;指導市企事業單位在重大科研、經濟活動、文化創作中審核智慧財產權狀況。
(六)指導監督市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實施市級智慧財產權計畫項目,促進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著作權產業等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的發展;牽頭制定實施市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發展規劃,負責建設市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發布市智慧財產權重大信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七)指導市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指導規劃本市智慧財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指導監督專利、著作權交易活動;承擔市智慧財產權契約備案、質押評估等工作;依法指導監督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和社會團體的工作。
(八)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市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計畫;負責實施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工程,指導建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制定實施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引導企事業單位培育、引進高層次智慧財產權緊缺人才;組織開展市智慧財產權統計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知識產權局設4個內設機構,均為正科級建制。
(一)辦公室(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保密、安全、後勤接待和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及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局計畫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辦理各類建議、議案、提案和信訪等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局機關重要檔案,組織擬訂局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幹部教育、出國(境)政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退休幹部等相關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執法處)
負責研究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和市智慧財產權發展現狀;起草市智慧財產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市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指導縣級市、區智慧財產權工作;承擔市智慧財產權規範性檔案的會辦工作;協調市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和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工作,承辦市涉及港澳台的有關智慧財產權事項;組織擬訂市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市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計畫;指導市企事業單位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規範市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實施市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市智慧財產權宣傳和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工程,編制和實施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計畫;承擔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承擔市政府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組織擬訂市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工作計畫,協調市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有關工作,建立市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協調開展市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等工作;指導協調市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工作;指導市企事業單位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警和研究工作,組織實施市智慧財產權預警分析計畫;組織開展市“正版正貨”工作;負責市專利、著作權糾紛案例的處理,調解和查處假冒專利、冒充專利、著作權侵權等行為;負責局依法行政工作,受理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指導蘇州市保護智慧財產權舉報投訴服務中心、中國(蘇州)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三)專利管理處
指導企事業單位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及有關專利管理工作,指導市有關行業、協會、社會團體的專利工作;促進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的發展,組織實施市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重大專利推廣套用等計畫;負責市專利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專利申請權轉讓等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市財政資金支持的重大項目和重大經濟活動的智慧財產權狀況;指導協調技術和產品出口中的有關專利工作;指導全市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指導蘇州專利代辦處開展相關業務工作。
(四)著作權管理處
組織擬訂和實施市著作權產業發展規劃、計畫;指導縣級市、區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市企事業單位制定著作權保護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審核重大文化活動中的智慧財產權狀況;組織實施市重大自主著作權推廣套用計畫,培育著作權優勢企業;負責市推進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組織實施市軟體正版化推進計畫;負責市著作權保護示範城市(區)、示範企事業單位等工作;負責市著作權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指導市著作權交易、法定許可、經營活動等工作;負責指導市著作權中介服務機構、社會團體等工作;參與著作權宣傳培訓、行政執法、統計等工作;承擔蘇州市使用正版軟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
三、人員編制
市知識產權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4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內設機構正副處長(主任)7名,其中:正處長(主任)4名,副處長(副主任)3名。
四、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