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鹽務管理局

(一)負責全縣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 (二)負責全縣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何國慶:縣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蘄春縣鹽務管理局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具體履行轄區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職能,垂直管理單位,隸屬於黃岡市鹽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的鹽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受理鹽業違法行為舉報, 制止和糾正各類涉鹽違法行為,維護好全縣鹽業市場秩序;
(二)負責全縣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受理用鹽單位提報的用鹽計畫並加強監督管理,保障鹽業市場的有序供應;
(四)負責全縣鹽業行業管理,統籌安排,合理調度,保障全縣鹽產品供需基本平衡。
(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鹽政科、財務科、業務科、鹽政稽查隊等。
領導介紹:
何國慶:縣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附註:蘄春縣鹽業公司是全縣唯一食鹽專營主體,負責轄區食用碘鹽、多品種鹽、小工業用鹽、農牧漁業用鹽及其他用鹽的供應工作,為湖北鹽業集團有限公司黃岡分公司下屬企業。與縣鹽務管理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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