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一詞因“山寨版手機”而廣為人知,它意指仿造、抄襲知名產品,但因價錢便宜,不少人願意掏錢購買。而記者近日在三鎮街頭探訪發現,很多正牌藥品也出現了以假亂真的山寨版,所不同的是,老百姓很容易被誤導購買,給用藥安全造成嚴重威脅。
當“慢嚴舒檸”遇到“慢嚴舒寧”
一次偶然的機會,記者在市場上撞見了山寨版“藥品”。
11月23日上午,記者因咽部不舒服,走進漢口興業路上的一家同濟堂大藥房,向一名女營業員提出想買一種叫“慢嚴舒檸”清喉利咽顆粒的藥,營業員立即從邊上的櫃檯里拿出一盒推薦:“這個好,14元一盒”。
記者接過藥仔細一看,盒子上寫的卻是“慢嚴舒寧”清喉利咽顆粒,“檸”字變成了“寧”,不仔細還真分辨不出。
就在記者提出疑問時,女店員又從同一櫃檯中拿出了“慢嚴舒檸”清喉利咽顆粒,也是14元一盒。這才是記者想要的“國藥準字”號藥品。
付完賬後仔細對比發現,除了一字之差和生產廠家不一樣外,二者的內外包裝基本相同:外包裝正面上方都是白色,下半部分是藍、黃相間;內包裝除少許文字不一樣外,幾無差別(如圖)。顧客如果不仔細觀察,很容易就會誤買“慢嚴舒寧”。
經省衛生廳法監處有關負責人辨認,“慢嚴舒寧”雖印有“洪衛食許字(2006)第0155號”,但該許可證系仿造。也就是說,這盒所謂的藥品是徹頭徹尾的假貨。
記者又聯繫上桂龍藥業華中區經理曾劍雄。據他介紹,近三年來,該公司在全國範圍內查出30餘種山寨版“慢嚴舒檸”,其中僅湖北地區銷售的就有20餘種。這些山寨版產品多產自江西、河南、陝西和山東,湖北本地尚未發現有生產。這些取著五花八門名字的“慢炎舒檸”、“慢咽舒寧”、“慢因蘇亭”,讓企業焦頭爛額——除了靠品牌樹立起來的市場遭受嚴重衝擊外,公司每年還要花費大量的精力用於打假,而打假收效甚微。
進價1.8元賣出20元
山寨“藥品”利潤驚人
記者隨後幾天走訪發現,出現山寨版的藥品,遠不止“慢嚴舒檸”。
在武漢地區的部分藥店,還有包裝和品名分別與“金嗓子喉片”、“婦科千金片”、“999皮炎平”極為相似的“唫嗓子含片”、“婦科千金婦陰抑菌洗液”、“666皮炎平”。此外,“金雞膠囊”、“21金維他”等皆有近似克隆的產品,從內服、外擦再到噴霧,各種劑型應有盡有。
這些山寨版產品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外包裝都與“國藥準字”的正牌藥品酷似。而且越是城鄉接合部和老居民區的藥店,這類藥品越容易看到。
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些山寨版“藥品”實際上一大部分是“食”字號產品(表明是食品),一小部分是“消”字號產品(表明是消毒衛生用品)。他們其實都不是藥品。
記者還發現,各家藥店常常樂於向顧客首先推薦這些不是藥品又貌似藥品的山寨品。
為何出現這一怪象?曾劍雄分析,高額利潤趨使是最主要的原因。該公司在打假過程中發現,藥店只花1.8元-3元就可以進一盒“食”字號的仿冒品,而市場零售價可以賣到12元-20元,“消”字號產品進價也只有2元-4元,零售價可賣到20元,比一盒“國藥準字”的慢嚴舒檸(市場價16元左右)還賣得貴,而且正宗藥品由於配方、生產工藝和質量控制等成本因素,其進貨價往往較高。藥店從中獲取的利潤則相對較低,相比之下,藥店更樂於推銷山寨產品。
山寨“藥品”治不了病
購買時請擦亮眼睛
“山寨版‘藥品’的配方、製作工藝、療效根本不可能像正規藥品那樣嚴格控制,更不能治病救人!”曾劍雄說,此前打假還發現,一些仿冒品甚至連成分是什麼都無法得知。
同濟醫院藥學部主任藥師方建國指出,近年來國家對藥品生產的門檻抬高,一些達不到藥品生產要求的企業開始生產仿冒藥品的食品和保健品,這是一種“打擦邊球”的做法,一些部門也管不過來。但是,一旦這些產品造成社會危害,有關監管部門將會有不可逃避的責任。
方建國提醒消費者,適當掌握一些藥品知識,可以幫我們識別哪些東西是藥品,哪些東西不是藥品。他說,只有印有“國藥準字”的才是藥品,而且正規藥品的批准文號為格式為“國藥準字1個字母8個數字”(可以在國家藥監局網站上查詢),同時說明書格式通常由“成分”、“性狀”、“功能主治”、“不良反應”等內容構成,而山寨版“藥品”的說明書一般不用“療效、功效、功能主治”等詞語。
商標註冊和專利擋不住被仿冒
據曾劍雄介紹,該公司生產的“慢嚴舒檸”已經對商標進行了註冊,且對外包裝設計申請了專利。
省知識產權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如果藥品的外包裝申請了專利,在專利號有效期內可享受到專利保護,仿冒者將視為專利侵權受到處罰,但在具體操作中,處罰額度衡量起來比較困難。
按理說,其商標和包裝設計專利應該受到相關法規的保護,但事實上,近年來“慢嚴舒檸”的仿冒產品越來越多。
曾劍雄介紹,該公司進行專利維權,由於政策剛性不夠,至今沒有一起被查處。
因此,被仿冒品攪混了市場的桂龍藥業提出了一個期望:山寨藥一般都是在藥店堂而皇之地銷售,那么只要加強對藥店進貨渠道的監管,藥店無論進來什麼產品,都像進藥品那樣有一本嚴格的採購銷記錄和台賬,相信很多不正規的東西就不會大大方方擺上藥品櫃檯。
假冒品泛濫凸現監管缺失
管理部門不願主動插手
採訪中發現,雖然山寨版“藥品”擾亂市場誤導消費,廠家對待打假顯得力不從心,相關監管部門則不願主動出擊,其間還流露出幾許無奈。
桂龍藥業華中區經理曾劍雄說,發現假冒產品後首先是企業主動打假,但僅依靠企業打假往往收效甚微,而且企業也力不從心:自家生產的藥要依靠零售藥店幫忙銷售,那么對同時銷售仿冒品的藥店只能是規勸,但規勸只能管一時,個別實在不聽規勸的藥店只能下律師函,最終搞得藥店不賣自己的藥品了,吃虧卻是廠家自己。再說,零售藥店太分散,廠家也不可能一家藥店接著一家藥店去理論。
湖北午時藥業專門負責打假的江先生說,叫人頭疼的是,仿冒者往往是別有用心,他們事先印在包裝盒上的廠址往往不存在,使企業順藤摸瓜找上門時經常撲空。
相關監管部門又是如何態度呢?記者將買到的山寨版“藥品”拿到相關監管部門反映後,竟發現相關部門均不願意主動監管,其間還流露出幾許無奈。
武漢市工商局12315熱線工作人員建議記者先把購得的東西拿到質檢部門做檢測,確認該產品是假冒偽劣後,工商部門才能進行查處。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分局一位負責人表示,這些所謂的山寨版“藥品”包裝上印著的批准文號,有的是“健”字號、有的是“食”字號,有的是“消”字號,並沒有取得藥品的批准文號,說明不屬於藥品範疇,應該由衛生行政部門管。
省衛生廳法監處一位負責人則表示,標有“食”字號的食品和標有“健”字號的保健食品,已經取得了相關批准文號獲準生產,但是只要有宣傳療效的字樣或者是仿冒藥品進行銷售,有人舉報後,衛生部門可以依法查處,但從過去查辦的案例發現,零售藥店擺在櫃檯上的仿冒品數量太少,不足以量以“重刑”,而且現有法規的打擊力度不夠強勢,起不到震懾作用。
另一個導致各方執法有苦衷的原因還在於:2005年7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頒布的《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開始施行後,衛生部制訂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部分廢止,使得審批與監管分散在藥監和衛生兩個不同的部門,管理起來更加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