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定位
在藤縣,我們認為,藤縣經濟的可持續和快速增長,人們的生活服務需求與日俱增,藤縣的第三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將得到高速發展,服務領域的中小企業為岑溪城市帶來活力的同時,也為社會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而藤縣網民的快速增長和在家上網趨勢的形成,給人們日常生活的網際網路化帶來了廣闊的發展前景。而在這樣的形勢下,藤縣論壇的目標是建立一個為本地人們服務的方便快捷的的生活信息的發布和查詢平台,全方位為人們的日常生活帶來便利。群體分析
◆ 地域:藤縣市內用戶占80%,其它用戶占20%,◆ 性別:藤縣論壇男性用戶為60%,女性用戶為40%
◆ 年齡:藤縣論壇90%的用戶年齡在18-40歲之間
◆ 教育程度分析:主要用戶群體是上班族和公務員等,高中及以下學歷為15%,大專、本科學歷占80%,本科以上為5%
網站服務條款
1、制定本協定的目的在於維護梧州社區論壇(以下簡稱“論壇”)的公共秩序,保障論壇用戶的合法權益。2、制定本協定的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網際網路管理規定,當本協定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及網際網路管理規定為準。
3、梧州社區論壇根據實際運營情況隨時對協定條款進行修改,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論壇不承擔通知義務,不需對用戶或任何第三方負責和為此承擔任何責任和法律義務。
總則
第一條 梧州社區論壇是由舜網創建和維護的網路虛擬社區。
第二條 梧州社區論壇立足梧州本地,為網友創建自由、平等、有效益的家園,使其找到歸屬感。
會員:
第三條 凡接受《梧州社區論壇用戶註冊協定》和本公約並成功註冊的,都是梧州社區論壇的會員。
會員的用戶名應符合論壇規則,不得使用有攻擊性、違背公德、侵犯他人權益或者故意誤導他人的文字和符號。
根據參與論壇的程度,舜網論壇的會員分為幾個級別:乞丐、新手上路、中級會員、金牌會員、高級會員、論壇元老。根據梧州社區論壇版主制度,會員可以申請成為版主。
第四條 會員的尊嚴、自由和權利受論壇平等的保護。
論壇可以依照一定的標準對會員進行分級,不同級別的會員享有不同的權利。
第五條 會員有依論壇規則在論壇內活動和發表言論的權利,會員的個人隱私受論壇保護。論壇應採取嚴格的措施,確保會員的隱私信息不被泄露。除非本人同意,或者依預先確定的規則,會員的個人資料和其他隱私信息不得被公開。
第六條 會員對論壇公共事務享有知情權。
論壇公共事務應以適當的方式公布,方便會員了解。對會員有較大影響的事務,應提前徵詢會員意見。
第七條 會員的任何權利,以不影響其他會員的相同權利為限。
言論規則
第八條 會員在論壇內的言論(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音頻、視頻,下同)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根據《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會員的言論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煽動非法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間組織名義活動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九條 會員的言論應符合論壇規則以及所在版塊的規則。
會員發言前應了解所在版塊的討論主題和相關規定,不得發表與版規不符的言論,不在他人的帖子內發表與主帖內容無關的言論。
第十條 會員應遵守論壇秩序和網路道德,不得污言穢語,不得進行刷屏、惡意頂貼、惡意灌水等影響他人閱讀的行為。
第十一條 會員不得剽竊他人作品,轉載和引用他人作品時應符合著作權許可。
第十二條 會員應尊重他人隱私,除非涉及公眾利益或者經當事人同意,不得發表他人的姓名、住址、電話,身份證號等個人資料以及其他隱私信息。
第十三條 交流版塊區,禁止發布廣告或者其他以獲取商業利益為目的的內容。
第十四條 會員對自己的言論承擔責任,觸及人身攻擊或違反法律規定承擔法律後果。
會員在公共論壇的言論一經發表,就無法由本人修改和刪除,除非有特殊理由,論壇管理員不受理會員刪除自己言論的請求。
論壇管理員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 熟悉並遵守論壇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論壇形象;
第十六條 善待網友,認真回答網友提問,虛心接受建議與批評;
第十七條 及時刪除違反論壇規則的帖子,同時作好與相關欄目版主的溝通工作。
第十八條 疏導為主,慎用權力;嚴禁使用任何攻擊、謾罵性辭彙,嚴禁濫用職權打擊報復;
第十九條 遵守紀律,不得將擁有管理許可權的ID密碼告知其他人,不得泄露內部論壇(包括內部交流論壇)地址及相關內容,不得泄露管理員後台地址,不得透露網友IP等管理頁面保密信息;
第二十條 以上條例適用於梧州社區論壇所有管理員。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公約為梧州社區論壇的根本性規章,在論壇內具有最高的效力。本公約的效力僅限於虛擬論壇內部,不得解釋為可以對會員或者他人的現實權利和義務產生影響。本公約的任何條款,若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則自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