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顏料

藝術顏料 是指用於製造顏料、印刷墨水及其他多種工業產品的細粉狀的有色物質。色素不溶於與之混合的液體載色劑中,色彩效果是經由塗布在物體表面而獲得的。可溶性顏料的色彩是經由染色或可吸色的物質而得到,這些物質叫作染料(DYES)。通過將染料在無色或非活色料底子(見INERT PIGMENTS)上沉澱,使染料不溶化的方法而製成的色素叫做色淀(LAKE)。非溶性且可直接作色料使用的人造合成有機混合物叫調色劑(TONER)。

一般來說,在藝用顏料的使用上,增色劑必須減少非活性色料的成分。顏料通常按其來源分類,經由提煉有色土壤而製成的叫土質色料(EARTHCOLORS),經化學方法用本身無色的無機原料製成的叫人造無機顏料。土系顏料在世界各地都有開採和生產,但最優質的例如法國黃赭石、義大利生赭、熟赭和賽普勒斯赭土,傳統上皆為人們所喜愛的只產於少數的地區。最早期套用在藝術上的顏料是天然泥土,如氧化鐵紅(REDIRONOXIDES)、黃赭石,以及加工製造的顏料,如深紅色淀、燈黑和鉛白。持久性人造無機色料的產量很小,幾乎都為藝術家專用,其餘大部分則用於工業用途而大量生產。美國制的最高級人造顏料與別處生產的同類產品品質相同,科學管理確保了其顏料符合標準與藝術家的要求。此外,美國也大量生產價廉、次級的色素。適合藝術用的顏料顆料必須非常細,能通過每平方寸325孔的細網,要達到各種鮮艷度、清晰度和著色強度(TINTINGSTRENGTH)的標準,並具有一定的透明度或不透明度,以及該種顏色應有的普遍色彩性質。此外,當它與其他色料或溶液混合時不會發生不良反應就要有不活潑的化學特性,能在正常室內條件(如非直射陽光、一般強度的人造光、管控後的溫度和濕度變化)的暴露下不褪色與變暗,須有一定的耐旋光性。所有藝術上使用的都可在前面提到的情況下永久持續,但是某些顏料在陽光直射下可能會褪色。繪製戶外壁畫時,藝術家必須嚴格控制其用色,只能用那些能耐所有暴曬情況的如鈷藍、天藍、錳藍、印度紅、亮紅、馬爾斯紅、青綠、氧化鉻綠和黃赭石等絕對持久性顏料。在濕壁畫中,對顏料的要求更嚴格,因為它必須能抵抗石灰與空氣中的酸性雜質。多種用於油漆、印刷墨水等的鮮艷顏色雖然註明是永久色,但工業上的永久涵意是有所限定的:一種顏料可以維持到其目的所需時間,即稱為永久,當它在所要求的期限內褪色即稱為過早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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