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江[河池市南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藍江[河池市南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江,男,1976年3月生,瑤族,廣西都安人,1997年7月參加工作, 現任南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經歷

1995.09--1997.07廣西人民警察學校學生

1997.07--1998.07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安陽派出所工作
1998.07--2002.07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安陽派出所科員
2002.07--2003.11廣西都安瑤族自治縣公安局永安派出所所長(副科級)
2003.11--2007.03廣西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副主任科員
2007.03--2009.10廣西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三大隊大隊長(正科級)
2009.10--2013.01廣西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副支隊長(正科級)
2013.01--2014.07廣西河池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隊支隊長(副處長級)
2014.07--南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廣西南丹縣公安局局長

分管工作

負責公安、道路交通安全、司法等工作。
主持縣公安局工作,分管縣司法局。
聯繫和協調法院、檢察院、國家安全、武警、消防等方面工作。

獲得榮譽

1.2005年因調研天峨庫區移民問題深入,論文質量高,獲得自治區公安論文比賽二等獎;

2.2006至2008年連續三年獲得市局年度嘉獎;

3.2008年被評為自治區“掃黃打非”先進個人;

4.2008年被局黨委推薦併入圍市委組織部門的“雙百”工程副處級後備幹部人才庫。

5.2009年被評為全區輸油管道保護先進個人;

6.2009年被評為羅城卡馬水庫搶險救災先進個人;

7.2010年榮獲個人三等功一次;

8.2011年1月被評為2010年度優秀共產黨員;

9.2011年被評為全區公安機關優秀黨員民警;

10.2011年被市局推薦參加全區優秀公安民警評選;

11.2011年被評為全區大情報系統套用先進個人;

12.2012年3月,被評為2011年度綜合工作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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