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嶺縣林業局

(四)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林業產業發展;擬訂林業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材料基地建設、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態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承擔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以及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資源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林業行政執法和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森林公安工作。

部門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林業發展總體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交流與合作;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指導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林業基礎設施建設、森林資源資產流轉;負責林區公路建設和維護工作;管理縣級林業事業費、林業基金、林業專項資金和縣級林業國有資產;承擔下屬林業基層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三)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生態公益林建設和效益補償工作;依法推動退耕還林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城市綠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縣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四)組織、協調、指導全縣林業產業發展;擬訂林業產業發展政策、規劃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林業企業原材料基地建設、山區林業綜合開發和森林生態旅遊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五)組織開展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審核、管理和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竹林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擬訂林地保護利用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審核工作。
(六)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縣性、區域性濕地保護規劃,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承擔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自然保護區以及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七)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林區外珍貴野生樹木的保護和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組織、協調、監督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進出口管理工作。
(八)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和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工作;實施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工作;承擔、指導、監督全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的林權流轉,指導、協調林權糾紛調處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資源安全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縣森林防火、林業行政執法和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指導、管理森林公安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林業概況

蕉嶺縣現有林業用地面積7.68萬公頃,占全縣國土總面積的79.8%,其中有林地面積7.44萬公頃,生態公益林面積3萬公頃。多年來,蕉嶺林業在上級黨委、政府和林業主管部門的重視支持下,以現代林業理念為指導,以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為重點,大力調整林業產業結構,不斷最佳化城鄉生態環境,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縣森林覆蓋率79.26%,活立木總蓄積612萬立方米,擁有廣東蕉嶺長潭省級自然保護區、皇佑筆市級自然保護區和鎮山國家森林公園、長潭省級森林公園,初步實現了生態良好、生產發展、生活富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林業生態環境。2000年被國家林業局評為“全國林業生態建設先進縣”,1998~2003年連續六年被評為“全國森林防火工作先進單位”,2004年被評為“全國綠化模範縣”、“廣東省林業生態縣”和“廣東省林業工作先進集體”。

內設機構

蕉嶺縣林業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計財股、營林股、林政股、法制股。掛靠機構有防火辦、綠化辦、森防站、生態站、山調辦、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所、林產交易中心;下屬有長潭庫區林場、皇佑筆林場、林業技術推廣站、8個基層林業工作站和4個木材檢查站等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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