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副教授
研究領域
訴訟法學
研究成果
1. 蔣鵬飛、劉少軍:《美國刑事被害人權利載入聯邦憲法若干問題研究》,《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8年第1期。
2. 蔣鵬飛:《美國刑事訴訟中的無害錯誤規則及其啟示》,《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8年第10期全文轉載。
3. 蔣鵬飛、劉少軍:《我國人民陪審員產生程式之弊及其校正——從司法民主的角度進行分析》,《安徽大學法律評論》2009年第2期。
4. 蔣鵬飛:《作為辯護理由的被害人過錯:概念界定、理論基礎與認定標準》,《中國刑事法雜誌》2009年第8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09年第12期全文轉載。
5. 蔣鵬飛:《訴訟和諧何以可能——以刑事訴訟為分析對象》,《長春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4期。
6. 蔣鵬飛:《刑事訴訟程式性制裁機制之弊端及其應對》,《中國刑事法雜誌》2010年第12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11年第6期全文轉載。
7. 蔣鵬飛:《庸俗實用主義及其化解:以刑事司法為分析語境》,《東方法學》2011年第2期。
8. 蔣鵬飛:《我國司法人員對非法職務行為民事賠償責任的合理承擔》,《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3期。
9. 蔣鵬飛:《有罪判決的附帶後果:問題與回應》,《法治研究》2011年第11期。
10. 蔣鵬飛:《高科技偵查之利弊權衡及其規制》,《法治研究》2012年第8期。
11. 蔣鵬飛:《論法制現代化範疇能力的改善空間與提升策略》,《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12年第4期。
12. 蔣鵬飛:《我國偵查結構及其完善:以2012年刑訴法修正為背景》,《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12年第6期。
13. 蔣鵬飛:《刑事偵查中線人使用的二元法律規制》,《北方法學》2013年第2期。人民大學複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學、司法制度》2013年第6期全文轉載。
14. 蔣鵬飛:《抽象犯罪嫌疑人的概念證成與權益保障》,《政治與法律》2013年第7期。
15. 蔣鵬飛:《淺析美國檢察官的豁免權》,《中國檢察官》2014年第2期。
16. 蔣鵬飛:《欺詐性偵查合法性評價的法律規範系統之理想構建》,《法治研究》2014年第4期。
17. 蔣鵬飛:《論欺詐性偵查的雙層倫理評價》,《道德與文明》2014年第4期。
18. 蔣鵬飛:《欺詐性偵查的概念界定:兼議刑事訴訟法第50條中“欺騙”的含義》,《山東警察學院學報》2014年第5期。
總經理
蔣鵬飛,男,漢族,湖南湘陰人,1964年2月生,在職大學學歷,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中共黨員,現任省交通運輸廳基本建設處處長,2013年8月擬任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13年10月,任湖南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