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968年7月畢業於湖北大學法律系,同年10月參加工作,在天門沉湖軍墾農場參加軍訓。1993年4月晉升為社稈副研究員。1970年4月~1984年1月先後任監利中學校長、監利縣人民法院院長、中共監利縣委常委、紀委書記。1984年1月任中共荊州地委政法委副書記。1989年12月任荊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94年10月任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籌備組組長。1995年6月被選為荊州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同年6月當選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1995年10月被選為中共荊州市委第一屆委員會委員。兼任荊州市法官協會常務理事會會長。他在任荊州中級法院院長期間,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發揮集體力量,做了大量工作。
主要成就
自1990年以來,共審結各類案件37293萬件。其中在地、市合併後審結各類案件162289萬件。他在抓好審判工作的同時,還注重抓了法院的擔神文明建設。積極開展"三例"(創最佳法院、先進法庭、優秀法官)活動。荊州中吸人民法院曾被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單位"稱號;全市8個基層法院先後有石首、洪湖等5個縣、市區人民法院被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最佳人民法院"稱號;全市96個法庭有問個法庭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先進人民法庭"稱號,有66個法庭被評為鄉、鎮以上的"雙文明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