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元恆

蔣元恆

蔣元恆亦名蔣赫德,元恆乃本名,赫德乃清太宗皇太極賜名。生而聰穎,沈毅力學。初為明朝諸生,嘗應鄉試,清天聰三年皇太極頒旨挑選品學優秀的儒生送至盛京(今瀋陽)文館讀書,蔣元恆就是其中之一,皇帝特賜名赫德。自是為太宗賞拔,卒致通顯。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蔣元恆亦名蔣赫德,元恆乃本名,赫德乃清太宗皇太極賜名。生而聰穎,沈毅力學。初為明朝諸生,嘗應鄉試,夜聞明遠樓鼓聲,曰:“此頹敗之氣,國安能久?”不終試而去。遍游九邊,曰:“王氣在遼瀋,將有聖人出,吾蓄才以待可也。”清(時為後金)天聰三年(明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冬十一月,皇太極首次統兵伐明,攻克遵化後,頒旨挑選品學優秀的儒生送至盛京(今瀋陽)文館讀書,蔣元恆就是其中之一,皇帝特賜名赫德。自是為太宗賞拔,卒致通顯。遵化志對蔣元恆評價甚高,謂其歷事三朝,端方清慎,一生淡靜,自奉儉樸,第宅卑隘,無異寒士。《四庫全書》載其纂有《御定孝經注》。生平傳略《清史稿》有蔣赫德傳,其文如下:
蔣赫德,初名元恆,遵化人。天聰三年,太宗伐明,克遵化,選儒生俊秀者入文館,元恆與焉,賜名赫德。崇德元年,授秘書院副理事官,予四戶。漢軍旗制定,隸鑲白旗。
順治二年,擢國史館學士。九年,朝鮮國王李淏奏國內外奸徒謀不軌,巳伏其辜,命與侍郎伊勒都齎敕往慰問。十一年,擢國史院大學士。十二年,詔諸大臣陳時務,疏言:“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興利。今百姓大害,莫甚於貪官蠹吏。懲治之法,惟恃督撫糾劾,以其確知屬吏之賢不肖也。近每見各督撫彈章,指事列款,贓跡累累;及奉旨勘讞,計贓科罪,不及十之二三。不曰事屬子虛,則曰衙役作弊。即坐衙役者,又多引雜犯律例,聽其贖免,何所懲憚而不肆行其志乎?其始官胥朋比,虐取瓜分;事敗,官嫁名於吏以覬燃灰,吏假貲於官以成展脫。究之官吏優遊,兩獲無恙,糾劾雖行,竟成故事。請嚴飭各督撫,糾劾勘讞覆奏時,必全述原參疏語,某款不實,或開報虛構,或承問故縱,窮源質訊,是非不容並立;實系衙役詐欺,按律坐以應得之罪,不許折贖,則貪蠹清而民蘇矣。”得旨,下所司嚴飭行。旋加太子太保。十五年,改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十六年,加少保。命齎冊封朝鮮國王李,侍讀碩博輝副之。蔣赫德屢充殿試讀卷官、教習庶吉士。修輯明史、太宗實錄,充副總裁;太祖、太宗聖訓充總裁。譯三國志成,賜鞍馬。十七年,引疾乞休。
康熙元年,起為弘文院大學士。二年,調國史院。九年,卒,諡文端。
蔣赫德初為明諸生,嘗應鄉試,夜聞明遠樓鼓聲,曰:“此頹敗之氣,國安能久?”不終試而去。遍游九邊,曰:“王氣在遼瀋,將有聖人出,吾蓄才以待可也。”旋為太宗賞拔,卒致通顯。
名言警句
頹敗之氣,國安能久?
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興利。
百姓大害,莫甚於貪官蠹吏。懲治之法,惟恃督撫糾劾,以其確知屬吏之賢不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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