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文化股、體育股、旅遊股、市場管理股、行政許可股、蒼溪縣文化稽查中隊、蒼溪縣文化館、蒼溪縣文化藝術發展中心、蒼溪縣圖書館、蒼溪縣文物管理所、蒼溪縣電影發行放映公司、蒼溪縣川劇團、蒼溪縣少年兒童業餘體育學校地址
蒼溪縣陵江鎮北門溝路266號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全縣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研究擬定全縣文化、體育、旅遊事業、新聞出版、著作權的發展規劃,協調文化、體育、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文化、體育、旅遊設施建設,指導文化、體育體制改革。
三、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旅遊活動。
四、負責管理全縣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研究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發展態勢;組織指導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行政執法工作。
五、管理全縣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管理全縣對外文化、體育、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審查申報。
七、管理全縣文物事業和博物館事業。
八、培育和發展全縣旅遊市場;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全縣旅遊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內對外宣傳;管理旅遊涉外事務和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全縣內部資料出版物(含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管理;負責新辦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及其它印刷業、書報刊發行單位和音像、電子出版物的製作、發行管理。
十、對全縣新聞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複製、發行)實施管理監督。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含包裝裝潢印刷業及其它印刷業)。
十一、負責管理全縣出版市場,查處或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組織協調全縣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
十二、負責音像製品的出版、複製管理。
十三、管理、協調教科書、中國小教材、教參、教輔、黨和國家重要文獻及其它重點出版物的印刷、複製、發行工作。
十四、管理全縣著作權工作,查處或協助查處重大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協調著作權糾紛。
十五、調整文化藝術生產、體育旅遊產業的經營和投資方向,統籌安排國家和省、市、縣撥給的文化體育旅遊經費。
十六、制定縣級文化、體育競賽活動制度,承辦上級文化、體育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文化、體育競賽活動。
十七、指導全縣文化體育旅遊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專項經費的審計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