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制定和組織實施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畫,制定資源開發技術改造和產業結構調整方案,組織指導好各業生產,搞好商品流通,協調好本鎮與外地區的經濟交流與合作,抓好招商引資,人才引進項目開發,不斷培育市場體系,組織經濟運行,促進經濟發展。
(2)制定並組織實施村鎮建設規劃,部署重點工程建設,地方道路建設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負責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3)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民政、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公益事業的綜合性工作,維護一切經濟單位和個人的正當經濟權益,取締非法經濟活動,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4)按計畫組織本級財政收入和地方稅的徵收,完成國家財政計畫,不斷培植稅源,管好財政資金,增強財政實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設,豐富民眾文化生活,提倡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破除陳規陋習,樹立社會主義新風尚。
(6)完成上級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財政所
農業服務中心
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文化體育和廣播電視站
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站
水利站
水產畜牧獸醫站
交通站
村鎮規劃建設服務站
林業站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人口和計畫生育辦公室
經濟發展辦公室
社會事務辦公室
黨政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