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山縣工商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組織管理轄區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註冊,核定註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開展企業年檢;依法對轄區內各類企業進行日常監督,查處違反企業註冊管理法規的行為。
(三)依法對全市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監督管理租賃櫃檯的活動、商品展銷會和糧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
(四)依法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五)依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六)依法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依法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管,推行契約示範文本,鑑證契約,調解契約糾紛;組織查處違法契約案件,打擊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依法組織管理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活動。
(八)依法對廣告和廣告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對戶外廣告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查處違法廣告。
(九)負責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案件、假冒商標案件、商標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標違法案件,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推薦著名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承擔商標印製單位和註冊商標的驗證工作;管理轄區內註冊商標、未註冊商標、特殊標誌和商標使用許可行為;監督和指導商標民間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本局的人事、財務、國有資產、裝備、基建等工作;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政治思想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二)承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縣(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蒼山縣工商局下設14個科室,2個直屬局,25個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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