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山城子遺址

蒼山城子遺址位於蒼山縣縣城15公里的向城鎮城子村內及村後。

地理位置

城子遺址位於蒼山縣縣城15公里的向城鎮城子村內及村後,遺址東150米為臨(沂)徐(州)公路,沿路兩側順流一條南北乾渠,北500米是朱村,東北1公里處為南北流向的西泇河陳橋大閘,北2.5公里處是向城鎮政府駐地。

簡介

城子遺址於1957年蒼山縣第一次文物普查時發現,1988年全國第二次文物普查複查,後經報請山東省文物局,於1991年10月28日中科院考古所山東隊韓榕、焦天龍等文物考古專家在臨沂地區文管處李玉停、劉一俊陪同下前往實地考查並確認為北辛文化遺址。該遺址東西、南北各約250米,總面積62500平方米,文化層堆積較厚,內涵豐富,從社員挖井暴露土層看,文化層厚約2.5米深,採集標本有石鏟、石斧和粗加砂紅陶鼎足鬲足等大量器物殘片,在遺址北端斷層處發現紅燒土塊,典型標本北辛文化夾砂褐陶圓柱高鼎足、大汶口文化夾砂紅褐陶鼎足。遺址為高台式開闊地,原始堆積應高,受農田建設影響,現遺址中高四低,中心高點較周圍地平線高出約2米左右,遺址東北角、東部兩側成斷崖,西部地勢漸緩,南部村落坐落在遺址上,面積約占遺址面積的二分之一,北部該村村民種植大棚蔬菜,保護較好。該遺址為沂沭河流域,目前所見兩處早期新石器文化北辛文化遺存之一,下至漢代,上下延續數千年不斷,內涵豐富,為研究魯南地區的史前文化及古文化具有重要意義。1985年秋在該遺址出土“治河賞”銘文陶罐一件。“治河賞”陶罐,是漢代本縣先民治理河道的見證物。城子遺址位於蒼山縣境內第二大河流西泇河西岸,其西面是古運河河道。漢時,當地官員組織民眾清淤開渠,修河疏道,多次治理西泇河,這樣浩大的水利工程,動用較多的民工人力,耗時較長,為了賞賜治河有功人員,當地官員精心設計燒制了這件“治河賞”陶罐,用來表彰治河有功的人員。該陶罐高18.3厘米,口外徑18.2厘米,重2.36千克,大敞口、鼓腹、小平地,腹部以下位置通體劃刻細線紋,肩部劃刻“治河賞”銘文,隸書,略帶簡書韻味,筆意灑脫雋永。 城子遺址,1979年2月21日,被蒼山縣革命委員會公布為第一批縣級重點文保單位,1992年6月1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第二批省級文保單位,2008年10月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再次複查,在實地調查時,在城子遺址北面發現了一處分布面積較大的漢代墓群朱村古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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