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新增的職責
1.劃入原由縣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
2.增加餐飲服務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檢驗檢測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許可)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保健食品、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關於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監督實施相關的政策、工作規劃和規範性檔案。
(二)負責餐飲服務食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的調查和風險監測,發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信息;負責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生產和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化妝品衛生規範和技術標準。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
(五)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直接接觸藥品的容器和包裝材料、藥用輔料的標準。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
(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管城鄉集貿市場中藥材質量,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七)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
(八)按許可權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餐飲服務食品等事項的許可工作。
(九)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和檢查工作。
(十)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和餐飲服務食品的技術監督。
(十一)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藥物濫用監測等有關工作;承擔相關突發性群體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二)配合縣政府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食品醫藥產業政策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三)指導全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蒼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辦公室
綜合協調日常政務,負責行政事務、信息、宣傳、文秘、檔案、資產財務、幹部人事、教育培訓、勞動工資管理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處罰案件審核以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主持行政處罰聽證;規範行政許可和政務公開工作。
(二)食品安全協調監察科
組織有關部門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履行各自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職責並進行監督檢查;收集、上報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綜合信息;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保健品許可有關工作;承辦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科
根據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藥品監督管理機構的委託,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
(四)藥品醫療器械稽查科
監督抽查藥品、醫療器械、藥品包裝用材料和容器的質量,受理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責任人。
(五)龍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
協助藥品醫療器械稽查科對龍港片進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