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蒼南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主管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制定相應政策和實施辦法;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研究制訂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研究起草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工作程式並組織實施;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負責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信用評估工作;指導下屬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工作。
3、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信息化工作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公共信息服務工作。
4、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研究起草本縣促進勞動力就業政策;組織建立、健全全縣就業服務體系;制定勞動力市場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則並實施監督;綜合管理境內外勞動力在本縣的就業工作及其相關的服務機構,組織勞務輸出。
5、綜合管理、指導全縣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綜合管理、指導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管理、指導以技能培訓為主的各類職業培訓、職業資格鑑定及有關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和核發;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就業準入制度。
6、綜合管理勞動關係調整工作。協調、指導、規範勞動契約制度及集體協商、集體契約的相關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實施企業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推薦和評定國家、省、市和縣級勞動模範。
7、負責企業工資巨觀調控管理工作。結合本縣實際,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年薪分配政策,指導企業工資收入分配;規範、監督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8、受理對有關勞動違法行為的投訴,依法處理勞動爭議。
9、綜合管理全縣社會保障工作。擬定全縣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10、制定全縣社會保障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方案;制訂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議、統計、內部審計制度,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行政監督;負責全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和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11、制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12、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13、組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標準化工作;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領域業務技術合作。
14、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項。
15、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省、市勞動保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本局政務督辦;負責目標責任制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制訂和考核;協助做好政策調研;編制全縣勞動保障事業發展規劃,起草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和有關重要檔案;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保衛、保密、信訪、文電、接待、會務、資產管理、後勤服務及對外聯絡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年度考核、教育培訓、職稱評審、評比表彰、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信息化工作;協助做好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協助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審核、行政處罰聽證、勞動保障普法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議案、提案;負責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計畫財務科
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險基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統計工作,發布統計公報及發展預測報告;負責管理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經費、專項經費和管理國有資產;會同財政部門制訂社會保險基金的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內部審計和稽核;制訂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認定投資運營社會保險基金的資格;負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負責局機關內部財務報帳各項工作。
社會保障科
組織制訂全縣養老(包括農村養老保險)、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發展規劃、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制訂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依照規定對職工社會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實施監督;負責省、部、市屬在蒼單位及縣屬單位職工退休、提前退休審批和特殊工種崗位審核上報工作;對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擬訂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職工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和退休審批工作;參與企業改制工作;負責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和因病、非因工致殘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鑑定工作;制訂醫療保險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制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的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縣社會保險委員會辦公室和縣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勞動工資科
負責制訂全縣勞動關係調整措施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改革用工制度;負責辦理特殊招工、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指導線政策、工資集體協商規劃、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組織實施並監督企業實施最低工資標準;定期組織確定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承辦企業勞動保障管理幹部的培訓、發證工作;制訂促進勞動力就業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城鎮失業、待業人員就業;指導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管理辦法的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縣職業技術開發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訂職業技能鑑定實施辦法;綜合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負責辦理職業技能培訓的結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的發證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和職業準入制度。
勞動爭議仲裁、監察科
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負責處理本縣用人單位和在蒼的省、部、市屬單位與職工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負責指導、協調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負責勞動法律事務諮詢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勞動仲裁員的聘任、指導工作和調解員的培訓、聘任工作;負責勞動契約鑑證及集體契約的審查工作;承擔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檢查職權;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督促企業參加社會保險;承辦投訴案件,負責職工集體投訴、怠工、罷工等突發性事件的預警和協調處理工作;負責對專、兼職勞動保障監察人員進行管理;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處罰審核、行政處罰聽證、勞動保障普法工作;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職責。
直屬機構
養老保險業務管理中心
養老保險業務管理中心主要職責有:承擔全縣機關事業、企業、農村養老保險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擬訂養老保險業務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養老保險增減、變更業務審核和待遇審核支付;組織實施待遇支付、社會化發放並規範管理;指導社區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有關業務統計。
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業務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醫療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擬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業務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險增減變更業務的審核和待遇審核支付;承擔縣公費醫療辦公室工作;協助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鑑定工作;負責有關業務統計。
失業保險業務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失業保險的具體事務性工作;擬訂業務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失業保險增減變更業務的審核和待遇審核支付;負責有關業務統計。
信息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的信息化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主幹網路的建設和信息資源、套用軟體的開發,並向全縣推廣套用;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計算機網路、核心資料庫的建設、維護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基本數據的管理和有關數據的綜合處理;承擔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同銀行、地稅、醫療及相關部門的信息系統互聯工作;承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計算機業務管理和辦公自動化的技術服務及業務培訓。
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障中心
主要職責:綜合管理全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業務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基層的業務工作;負責擬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業務操作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基金的籌集、支付、基金收支平衡的測算;負責基金征繳的協調管理;負責繳費標準的測算調整和待遇審核支付;負責有關業務統計工作。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受委託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職權。
就業管理服務處(縣職業介紹指導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綜合管理全縣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負責指導城鎮失業、待業人員就業工作;負責職業介紹機構業務指導和管理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工作;綜合管理全縣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工作;指導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工作;組織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和職業技能鑑定實施辦法。
派出機構
1、靈溪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一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靈溪鎮、藻溪鎮、鳳池鄉、浦亭鄉、觀美鎮。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一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2、龍港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二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龍港鎮。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二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3、礬山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三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礬山鎮、赤溪鎮、南宋鎮、中墩鄉、龍沙鄉、鳳陽鄉、昌禪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三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4、錢庫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四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錢庫鎮、蘆浦鎮、望里鎮、新安鄉、括山鄉、仙居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四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5、金鄉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五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金鄉鎮、巴曹鎮、炎亭鎮、大漁鎮、石砰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五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6、宜山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六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宜山鎮、雲岩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五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7、橋墩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七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橋墩鎮、莒溪鎮、五鳳鄉、滕坪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五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8、馬站勞動保障管理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八中隊)
業務管理範圍:馬站鎮、霞關鎮、沿浦鎮、岱嶺鄉、蒲城鄉、漁寮鄉。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第五中隊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各項社會保險的業務日常辦理和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工作;負責勞動糾紛調解和簡易程式工傷案件的認定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工作;負責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教育;複製勞動監察日巡查,對用人單位和勞動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制止、查處違法行為。
領導信息
黃賢藏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
主持蒼南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政工、計畫財務、醫療保險、各勞動保障管理所等工作,聯繫辦公室、計畫財務科、醫療保險業務管理中心。
潘志榮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分管勞動工資、就業再就業、失業保險、職業介紹等工作,聯繫勞動工資科、就業管理服務處、失業保險業務管理中心、職業介紹指導服務中心、龍港勞動保障管理所。
金細乾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分管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傷生育保險等工作,聯繫養老保險業務管理中心、農民養老保障中心、工傷生育保險辦公室、錢庫勞動保障管理所。
陳啟賢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分管勞動爭議處理、勞動保障監察、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聯繫仲裁監察科、社會保障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信息管理中心、靈溪勞動保障管理所。
林中鋼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信訪、安全、消防、禁毒等工作,聯繫礬山勞動保障管理所。
章學軍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黨總支書記
協助局長分管黨務、共青團、婦委會等工作,並監管醫療保險,聯繫金鄉勞動保障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