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蒲城縣統計局是蒲城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行政區域內的統計工作。
單位職能
1、擬定全縣統計工作規劃、統計調查方法制度改革方案,組織和監督檢查評估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和統計登記工作。
2、完成國家、省上、市上規定的各種報表的收集、處理和上報任務,執行國家統計標準,貫徹全國統一基本統計報表制度。
3、會同或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省、市、縣的社會經濟調查,完成普(調)查的各項工作任務。
4、統一檢查、審定、整理、匯報、管理、公布全縣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研究、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開展統計分析及統計諮詢服務,為縣級黨政機關制定計畫、巨觀管理等提供定量、定性的決策依據。
5、有計畫的進行全縣統計信息工程建設;建立健全統計資料庫體系,對統計數據進行儲存管理;組織、推廣計算機及網路技術在全縣統計工作中的運用,負責統計信息網路的管理和維護工作。
6、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與責任,管理縣屬系統事業單位的統計事業費和人事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和業務考核工作;參與對縣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各鄉(鎮)國民經濟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檢查及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7、開展統計研究工作和統計科學交流,承擔有關統計科學交流項目的研討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股室及職責
辦公室職責1、負責局機關年度工作計畫的指定、安排、工作總結以及有關綜合材料的起草、政務信息的上報等工作。
2、負責局機關的政治思想教育、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3、負責局機關的人事調配,幹部考察任免及老幹部的管理工作。
4、負責局機關公務員的管理、考核工作。
5、負責全縣統計系統財務專項經費的分撥和局機關財務收支、內部審計以及職工工資調整等工作。
6、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登記、管理。
7、負責局機關資料、檔案的列印,文秘檔案的管理以及報刊雜誌的征訂、傳送工作。
8、負責局機關的後勤保障、安全保衛以及民眾來信、來訪和接待工作。
9、負責局機關的車輛管理和維修保養等工作。
1、負責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和貫徹實施,並組織指導、監督、管理全縣統計執法檢查工作。
2、依據《統計法》及《統計法實施細則》承擔統計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
4、組織全縣統計執法檢查員的培訓及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統計幹部崗位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
6、組織指導全縣統計方法制度的調研和改革工作。
7、負責統計執法檢查、普法、統計登記、統計幹部崗位培訓等工作年終的考核、評比工作。
工業交通能源股崗位職責:
1、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交通、郵政、電訊、能源、原材料等統計工作;完成國家規定的各種統計報表的收集、處理和上報任務。
2、負責全縣規模以上工業進度統計分企業超級匯報工作。
3、積極探索和實踐統計方法制度改革。
4、配合有關部門完成工業經濟運行的專題調查;努力抓好轄區內各工業企業的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安排專業業務培訓工作,數據質量檢查等工作。
5、負責收集、整理工業、交通、郵政、電訊、能源等專業的統計調查資料,並對其數據進行評估、預測、搞好統計分析研究工作。
6、負責年度資料和歷史資料的整理工作,參與全局組織的大型資料的編寫工作。
7、參與普查年度的相關普查工作。
1、組織實施全縣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建築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及物資供銷業等統計調查工作,按時完成國家規定的各種統計報表的收集、處理和上報任務;承擔全縣農村經濟、社會、農民生活等方面的抽樣調查統計工作、開展農村住戶和農村經濟情況的抽樣調查工作;進行農產量抽樣調查數據的蒐集、審核、匯總與公布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社會統計數據的蒐集、審核、匯總、上報工作。
2、組織領導各基層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投資、建築業、批發零售業及餐飲業等專業的統計業務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國民經濟核算、人口、勞動工資、財政金融等專業和部門的統計調查資料,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整編以上各項統計提要和統計年鑑資料。
3、負責蒐集、整理、上報社會發展基本情況表;負責全縣各農村統計數據、農民收入、農產量抽樣調查等數據的評估、預測、分析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經濟、社會統計資料的整理和編寫工作。
4、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人口、勞動工資等專業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開展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負責對全縣農村經濟運行狀況、農民生活、農民負擔、農民增收等方面的調查、分析、研究和監測預警工作,為各級政府制定農村經濟政策,進行第一產業的巨觀調控提供翔實的統計資料與統計信息。
5、開展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