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葫蘆島市鹽務管理局,是經市政府授權、隸屬於市經委的全市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全市製鹽企業生產管理、食鹽專營管理、鹽政管理、鹽政執法與稽查等工作,隸屬於葫蘆島市經濟委員會。
葫蘆島市鹽業公司是全市唯一依法從事食鹽加工、經營的專營公司,本負責全市各類鹽產品的供應工作。目前遼寧省實行政企分開的鹽業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鹽業政策、法規、規章;
2、負責鹽政管理,稽查鹽業違法案件和監督複議;
3、負責轄區內鹽資源開發、鹽產品深加工的立項申報審核;
4、負責製鹽企業的生產管理;
5、負責食鹽專營管理;
6、負責鹽業運銷管理;
7、省鹽務局、市政府、市經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執法依據:國務院《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 、《食鹽專營辦法》;《遼寧省鹽業管理條例》、《葫蘆島市鹽業管理辦法》。
機構設定
辦公室、生產科、鹽政科、稽查科。
領導班子
葫蘆島市鹽務管理局局長:李文友。
葫蘆島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陳美音。
葫蘆島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杜立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