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董立芳(1918-1994),山東武城縣人。
人物經歷
1938年5月參加八路軍津浦支隊,為軍政幹校、冀中抗戰學院學員。同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8年12月任青年抗日縱隊直屬隊文化幹事。後青年抗日縱隊改編為八路軍第129師新編第4旅,任旅政治部民運科幹事。
1939年7月至11月任八路軍第129師新編第4旅東進抗日羅支隊黨總支書記。
1939年11月任八路軍第129師新編第4旅政治部宣傳幹事。“皖南事變”後,新4旅南援,留冀南二分區,歷任直工股長、政治教導員、組織科副科長,新河縣大隊副政治委員、政治委員。期間,曾赴魯西北之恩縣、高堂、夏津等地開展抗日根據地工作,前後參加戰鬥四十多次。
1943年12月離冀南赴陝北。
1944年8月到達,在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總校1大隊2中隊、後在5大隊1中隊任學員。
1945年8月結業。
1945年10月至1946年6月任渤海軍區警7旅15團政治處主任。
1946年6月至1947年9月任警7旅13團政治處主任。
1947年9月至1949年2月任華東野戰軍第10縱隊28師84團副政治委員。
1949年2月任第10縱隊炮兵團政治委員。期間,參加過周(村)張(店)戰役,膠濟路狙擊戰,三打鄒平,萊蕪、泰安戰役,梁山、鄆南狙擊戰,馬牧集、太和、鄧縣、老河口戰鬥,上蔡、桃林崗狙擊戰,濟南、淮海、渡江、淞滬、福州戰役,平潭島戰鬥等一系列戰役戰鬥。
1950年5月至10月任244團政治委員。10月任第10兵團政治部直工部長。
1956年任福州軍區直屬政治部主任。
1963年任陸軍第31軍91師政治委員。
1967年11月調《解放軍報》工作。
1968年9月至1970年12月任陸軍第28軍副政治委員、軍黨委常委。
1970年12月至1973年12月任陸軍第28軍第五任政治委員,軍黨委書記。
1972年在極左路線下受到錯誤批判,後免職。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給予平反。
1979年2月任河北省軍區政治委員、省軍區黨委副書記。
1981年9月至1982年1月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黨內曾任兵團、軍區直屬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山西省省委委員。
1984年離職休養。
1955年9月被授予上校軍銜。
1961年晉升為大校軍銜。榮獲三級獨立自由勳章、二級解放勳章。
1988年7月榮獲二級紅星功勳榮譽章。
為福建省第一屆、第二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