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大勝

董大勝,1954年4月出生,遼寧清原人,1973年12月入黨,是審計署黨組副書記、副審計長。

審計署黨組副書記、副審計長

董大勝,男,漢族,1954年4月出生,遼寧清原人,1973年12月入黨,1970年12月參加工作,廈門大學財政金融系財政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經濟學博士學位,研究員。

簡歷

1970.12——1974.09,遼寧省清原縣插隊;
1974.09——1977.08,遼寧財經學院(現東北財經大學)財政金融系工業財務會計專業學習;
1977.08——1980.10,遼寧財經學院馬列教研室政治經濟學教師(其間:1977.10—1978.10 遼寧大學經濟系高校教師進修班學習);
1980.10——1984.02,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生部財政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4.02——1985.02,東北財經大學財政金融系教師;
1985.02——1987.11,廈門大學財政金融系財政學專業博士研究生;
1987.11——1988.06,審計署行政國防審計局三處幹部;
1988.06——1988.07,審計署行政國防審計局三處副處長;
1988.07——1990.05,審計署財政審計司綜合處副處長;
1990.05——1991.10,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特派員助理(正處);
1991.10——1992.06,審計署財政審計司綜合處處長;
1992.06——1993.04,審計署財政審計司副司長;
1993.04——1995.05,審計署審計科研所副所長;
1995.05——1996.01,審計署審計科研所所長;
1996.01——1998.09,上海浦東新區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1998.09——1998.11,審計署金融審計司司長;
1998.11——1999.12,審計署黨組成員、金融審計司司長;
1999.12——2010.12,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成員(其間:2004.09—2005.01 在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B班學習)。
2010年12月30日,中央批准,董大勝任審計署黨組副書記。

發表著作

1997年以來參加編寫著作二十餘部,發表論文七十餘篇,主要有《比較財政學》、《現代企業手冊》、《新編納稅會計實務》、《財政、信貸分配在總量平衡中的地位》、《政府審計》、《審計技術與方法》等。

職業資格

1994年,經國務院批准,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經中國社會科學院評定為研究員。現為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評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財政部會計準則委員會委員,國家會計學院董事,美國艾森豪基金會中國大陸訪問學者

中國政府審計

內容簡介

全書共分十章。第一章緒論,從理論上闡述政府審計的涵義、發展歷史及地位和作用;第二章

審計機關與審計工作,闡述審計機關機構設定及職責、許可權、審計項目計畫與管理、審計程式及有關要求等;第三章至第四章在財政審計下的框架下,分別闡述對財政部門、稅務部門、海關、國庫,以及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及專項投資金審計、環保審計和社保資金等的審計;第五章金融審計;第六章固定資產審計,從理論上說,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屬於財政審計的範疇,但因其審計的內容有一定特殊性,故專列一章;第七章企業審計,是1995年版《政府審計》一書中所未包含的,第八章外資審計;第九章經濟責任審計,主要介紹經濟責任審計所特有的程式和要求等,而對經濟責任審計的具體內容,則在各行業審計的相關章節予以闡述,以免造成內容上的重複;第十章對社會審計組織行業審計組織業務質量監督檢查。目錄

再版前言
前言
第一章 政府審計概述
第一節 政府審計涵義
第二節 政府審計的產生與發展
第三節 政府審計地位
第二章 審計機關組織與審計管理
第一節 審計機關機構設定與職責
第二節 審計機關許可權
第三節 審計項目管理
第四節 審計報告制度
第三章 財政審計(上)
第一節 財政審計概述
第二節 本級預算執行審計
第三節 財政部門組織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第四節 稅務部門稅收證管理情況審計
第五節 海關係稅收證管情況審計
第六節 國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撥付情況審計
第七節 對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
第四章 財政審計(下)
第一節 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
第二節 農業專項資金審計
第三節 環境審計
第四節 社會保障審計
第五章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第一節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概述
第二節 政府投資項目計畫管理和預算管理審計
第三節 建設項目管理審計
第四節 工程價款結算審計
第五節 建設項目財務收支審計
第六節 固定資產投資效益審計
第六章 金融審計
第一節 金融審計概念
第二節 商業銀行審計
第三節 證券業務審計
第四節 保險業務審計
第七章 企業審計
第八章 外資審計
第九章 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章 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檢查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