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友泉

曾任紹興縣人民法院副庭長。 現任紹興縣人民法院審判員紀檢組組長。 1999年還被評為浙江省高級法院授予優秀紀檢監察幹部。

1994年畢業於全國法院幹部業餘大學。曾任紹興縣人民法院副庭長。現任紹興縣人民法院審判員紀檢組組長。中國共產黨紹興市第三屆黨代表,紹興市第三、四屆人大代表。在法院工作20年,被稱為浙江省第一辦案快手。在乎水法庭工作期間,以抓調解組織為突破口,減少轄區內糾紛取得明顯成就;在執行庭工作期間,總結出一套嚴格依法辦事與細緻的思想工作相結合的方法。7年中,辦結執行案件650件;在經濟庭工作的3年中辦結案件379件均由其執行,而且針對執行難的現狀摸索出一條以審帶執、審執並重的新路子,得到上級法院充分肯定。多次被評為法院系統和紹興縣先進工作者和優秀黨員,紹興市優秀黨員、優秀軍轉幹部、十佳法官,1991、1992年被浙江省高級法院榮記二等功和一等功,1994年被紹興縣委縣府授予模範共產黨員和社會主義建設功臣,1993年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國法院模範,1995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先進工作者,1996年被浙江省和國務院軍轉幹部小組、國家人事部、解放軍總政治部分別授予浙江省優秀軍轉幹部和全國模範軍轉幹部稱號,1997、1998年被評為縣優秀紀檢監察幹部。新世紀十佳紹興人。1999年還被評為浙江省高級法院授予優秀紀檢監察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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