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中山大學經濟學專業學習;
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幹部;
1996年7月至1996年12月,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科員;
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廣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科員;
1998年11月至1998年12月,廣州市委辦公廳副科級幹部;
1998年12月至1999年8月,廣州市委辦公廳正科級幹部;
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廣州市委組織部正科級幹部(其間:1999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2002年2月至2002年5月,廣州市委組織部副處級幹部;
2002年5月至2004年4月,廣州市紀委、市監察局副處級幹部;
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廣州市紀委、市監察局正處級幹部;
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白雲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黨組成員;
2009年5月至2011年8月,白雲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其間:2008年10月至2010年11月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花都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
2011年9月至2014年3月,花都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區編委辦主任;
2014年3月至2014年10月,花都區委常委,花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委組織部部長,區委編委辦主任;
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花都區委常委,花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6年9月,花都區委副書記,花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 。
2016年10月,現任花都區委副書記,花都區人民政府區長。
任免信息
2016年10月21日上午,廣州市花都區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宣布大會選舉結果,葉志良當選為花都區人民政府區長。
人物事件
違規發放津貼
2013年至2016年,花都區召開區委常委會、區政府常務會議,違規制定政策並通過自行提高標準、新設項目等形式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因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2018年6月,時任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葉志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